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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是对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总结和升华,是人类文明演进的必然趋势。随着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对于周边的生活环境愈加重视。新形势下如何处理好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如何发挥好政府在城市环境管理当中的作用,如何解决好群众需求与资源短缺之间的矛盾,已成为政府管理职能的新课题。舟山市“十二五”环保规划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的实施,使舟山市生态文明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舟山在以往的发展中,对生态文明也很重视,但舟山城市环境管理职能与生态文明目标仍然存在欠缺,比如城市生态化环境管理理念还未形成,环境管理各部门职能不清、缺乏有效协作,环境管理手段不够丰富,环保投入力度不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管理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不足,生态文化宣传力度不够等,这些都成为舟山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城市生态化水平的障碍。因此,研究生态文明目标下城市环境管理职能对舟山来讲是很有必要的。本文立足舟山市城市环境管理实际,结合国内外环境管理经验,对舟山市环境管理职能进行初步探究,为城市环境管理职能转变提供参考。文章首先阐述了生态文明理论的科学内涵,论述了生态文明对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重大意义,然后对舟山城市环境管理的现状、环境管理需求和环境管理职能存在的欠缺进行了分析,最后针对这这些问题,探索舟山市城市环境管理职能转变良策。本文从环境管理的角度分析了目前舟山在生态文明进程中面临的困境,结合舟山城市发展现状和环境特点,发现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寻求推动生态文明的突破口,提出了相关建议。但由于生态文明的宏观性和抽象性,各级政府、部门对生态文明的理解各有不同,侧重点也不同,生态文明理念与城市环境管理的融合度还有欠缺,生态文明对环境管理的指导作用还未充分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