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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lO月18日通过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报告中指出,要“加快推进以改普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必由之路。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不仅包括全体社会成员平等拥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而且还充分尊重个人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上的自主权。基本社会保障是现代社会中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制度之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全体社会成员在基本社会保障方面享有平等权利。
本文运用了公共产品理论和公平正义理论,采用实证研究等方法,以河南省新郑市为实例,对新郑市社会保障均等化现状和新郑市城乡社会保障均等化存在的差异性及其原因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新郑市的社会保障均等化提出了相关对策,认为城乡的社会保障必须要坚持公平正义原则,根据我国基本国情,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体系,只有让公共服务一体化才能实现均等化发展,应对筹集资金和支出结构进行改革,对转移支付制度进行优化,使农村基本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努力推进农村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并使其法制化,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保障机制,从而推进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成各项配套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