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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防卫作为正当防卫制度研究体系下的一个特殊概念,通常与相互斗殴、防卫挑拨,为保护非法利益而实施的防卫一起作为欠缺防卫意思的行为加以研究,以突显防卫意思在认定正当防卫中的重要位置。与相互斗殴、防卫挑拨以及为保护非法利益而实施的防卫不同,偶然防卫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为行为人虽然实施了侵害行为,但客观上却产生了刑法所允许造成的结果,“坏心给办成了好事”,正由于这种主观动机与客观效果的不一致性(主观的不合目的性与客观的合目的性的冲突),偶然防卫如何“综合评价”就成为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一个无法回避的棘手问题。偶然防卫的概念自产生之始,关于其定性问题的论争就没有停止过,由于刑法立场以及思考问题的角度不同,刑法理论上对此存在各种不同的观点,可以说,偶然防卫定性的各种理论纷争反映出了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刑法思潮在这一问题上的对立和融合,而偶然防卫是否可罚?够不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究竟是犯罪的既遂还是未遂,亦由于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在刑法理论中主导地位的更迭而导致难以形成一致观点。本文的目的在于通过比较分析大陆刑法理论与我国刑法理论关于偶然防卫定性的研究现状,立足于现有理论成果,结合我国刑法语境,对偶然防卫的定性进行反思与探讨,最终得出自己的观点与见解,以期为中国刑法理论与实践增砖添瓦。本文从多个方面对偶然防卫的定性研究展开了系统的论述。全文约为5万字,除引言和结语外,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问题的引出:由“于某故意伤害石某案”引发的思考。这部分以对一个案例处理争议的思考作为切入点,引出偶然防卫的定性问题,并针对国内学者否认偶然防卫定性研究的观点提出了商榷意见,肯定了偶然防卫这种特殊形态的存在,对本论题研究的价值与意义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论证,为下文展开定性研究的论述提供基础。第二部分,问题的前提:偶然防卫概述。此部分属于定性研究的前提性内容,偶然防卫如何定性首先要明确何为偶然防卫,该部分主要从概念、特征及其分类对偶然防卫进行考察分析,重新界定其内涵与外延,主张将过失防卫纳入偶然防卫。同时将偶然防卫与附随防卫,假想防卫和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及其为非法利益而实施的防卫等相关的刑法范畴进行辨析,以明确其性质与地位,从而为后文的定性争议的考察奠定了基础。第三部分,问题的聚讼:偶然防卫认定争议的域外及本土考察。该部分是本文的重点所在,关于偶然防卫的定性问题,无论大陆刑法理论还是我国刑法理论都众说纷纭,形成了较多的学说,本文在考察各种学说的基础上对各种学说逐一进行了评述,分析其存在的理论缺陷,并指出偶然防卫认定争议背后的实质是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的的刑法立场之争,并据此展开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的简要评析,从而指出立场的选择应当与刑法语境相衔接才能发挥解释的机能。第四部分,问题的解决:我国刑法语境下偶然防卫的定性反思。本部分属于本文的结论内容,通过前文各种观点及其实质的考察,本文主张将偶然防卫定性研究的本土化,即结合我国刑法语境作出其合理解释,而非围绕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提出了偶然防卫定性的最终结论,即偶然防卫既不成立正当防卫,也不成立犯罪,进而将其归属为一种超法规的排除犯罪性事由。并运用本文结论合理解释了能否对偶然防卫进行再防卫这一疑难问题,进而论证了本文结论的可行性,同时对于本文结论可能产生的质疑和诘难做出了回应,以使本文的结论更具说服力与可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