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上世纪90年代,上海和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的诞生,短短二十几年中国的证券市场经历了从无到有,再到大跨越的发展,在为促进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与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和证券监管机构相比,我们在市场规模、法律法规、监管效率等方面都有较大差距,证券市场的参与者都在一个不断摸索的状态中,走向稳健成熟的阶段还需要一段时间。在这期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发展成为具有代表性的缩影,经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人们越来越意识到证券监管的重要性。现今世界主流的证券监管模式大致可分为两类——政府主导型和自律主导型,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我国确定了以中国证监会为中心的统一证券监管体制。在新的《证券法》准备修改之际,本文通过研究证监会从1993-2014年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分析总结中国证券市场重要的参与者——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违法特点和中国证监会对违法者处罚过程中所呈现出的特点与趋势,为立法者提出些许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规范中国证监会职权,提升证监会处罚的公平与效率,督促其有效地进行证券市场监管。最后希望作为证券市场“公众看门人”的中国证监会在为中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当中可以保驾护航。本文除去引言和总结两部分之外,共有五个部分,分别为:第一部分:主要讨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中国证监会成立背景、发展概况及相应配套的法律法规。第二部分:从历史角度分析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的概况,以及不同历史阶段呈现出的特点,并试图给与合理的解释。第三部分:分析上市公司及其高管自身违规特点,以及分析中国证监会对其行政处罚的特点。第四部分:分析证券市场的三大中介机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从业人员的违法特点,主要违法事由以及证监会对其处罚的方式和种类。第五部分:根据前文,对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特点进行总结,并提出合适的建议和意见,以期证监会能提高自身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