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盈余管理是西方当代实证会计研究的重点之一。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再融资功能的逐步完善,上市公司表现出了明显的股权融资偏好,而股权再融资下的盈余管理行为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较高,“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使大股东具有超强的控制力。股权分置改革以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虽然得到了优化,但是“一股独大”的局面仍将继续。大股东的强势控股和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不足,导致大股东存在着严重的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动机。股权再融资偏好下,大股东可以通过控制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行为,操纵股票价格,稀释中小股东利益,完成利益输送。本文对大股东利益侵占动机和股权再融资下的盈余管理行为之间关系进行系统的研究,以揭露大股东控制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并从公司内部治理和外部法律保护的角度提出建议,以期改善股权再融资中的盈余管理问题。
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以后,股权再融资方式由配股,公开增发转变为定向增发,本文正是研究在这几种不同的股权再融资方式下,大股东对盈余管理的影响,认为在再融资过程中,大股东会基于利益侵占动机操纵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并且在不同的融资方式下,盈余管理的方式和程度也不一样。
本文选取2007~2009年间进行过股权再融资的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根据融资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类,分别对股权再融资前一年和当年是否存在盈余管理行为,而大股东的利益侵占动机又会对盈余管理的程度产生怎样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分析结果说明,上市公司在股权再融资中的确存在盈余管理行为。对于配股和非定向增发的公司,大股东的利益侵占动机越强,正向的盈余管理程度越高;对于向大股东定向增发的公司,均存在负向的盈余管理,并且在增发当年,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盈余管理程度越高;对于向机构投资者定向增发的公司,上市公司只表现了微弱的盈余管理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