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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本研究旨在了解潮汕地区育龄妇女妊娠各期甲状腺激素水平和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异常现状,为本医院建立本地区妇女妊娠期血清甲状腺激素参考范围,开展妊娠期甲状腺疾病筛查提供参考。 方法: 对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13年1月至2014年4月期间在妇产科门诊的382例妊娠妇女(研究组)及同时期门诊健康非妊娠妇女67例(对照组),进行血清甲状腺激素和甲状腺自身抗体检测。其中符合美国临床生化研究院(National Academy of Clinical Biochemistry,NACB)标准的229例中,早期妊娠妇女29例、中期妊娠妇女128例、晚期妊娠妇女72例,用于建立本院妊娠各期血清促甲状腺激素(Thyroid stimulating hormone, TSH)、游离甲状腺素(Free thyroxine,FT4)参考范围。根据本研究初步建立的妊娠参考值,对研究组所有孕妇进行甲状腺疾病筛查并作统计分析。研究组甲状腺功能正常的妇女妊娠各期血清TSH、FT4水平分别与对照组进行统计学两两比较。 结果: 1.初步建立的潮汕地区育龄妇女妊娠三个期血清 TSH的正常参考范围分别为:0.02-4.07mIU/L、0.09-4.10mlU/L、0.58-5.32mIU/L,血清 FT4的正常参考范围分别为:6.50-22.26pmol/L、6.50-13.02pmol/L、5.53-10.75pmol/L。妊娠三个期血清TSH上限比2011年美国甲状腺学会(AmericanThyroid Association, ATA)指南推荐的上限分别升高62.8%、36.67%、77.33%。 2.血清 TSH水平在妊娠早期较非妊娠期降低,在妊娠中期和晚期呈逐渐升高趋势;血清FT4水平在妊娠中期和晚期均较非妊娠期降低,在妊娠中期和晚期呈逐渐下降趋势。 3.妊娠人群中各类甲状腺疾病的患病率分别为:临床甲亢1.05%、亚临床甲亢2.62%、临床甲减0.52%、亚临床甲减2.36%、低甲状腺素血症4.45%。 4.评估本院产检妇女甲状腺激素水平时,与本研究得出的妊娠参考值相比,应用非妊娠人群的一般参考值会导致亚临床甲亢、临床甲减、低甲状腺素血症的诊断率增多,亚临床甲减的诊断率减少;如按照2011年ATA指南推荐的参考值则导致血清TSH异常(妊娠参考范围以外)的诊断率增多。 结论: 潮汕地区育龄妇女妊娠三个期血清 TSH的正常参考范围分别为:0.02-4.07mIU/L、0.09-4.10mlU/L、0.58-5.32mIU/L。血清FT4的正常参考范围分别为:6.50-22.26pmol/L、6.50-13.02pmol/L、5.53-10.75pmol/L。以上初步调查得出的妊娠期甲状腺指标参考范围基本位于我国指南推荐值范围之内,与2011年ATA指南推荐值差异较大。潮汕地区育龄妇女妊娠三个期各类甲状腺疾病的患病率较高,考虑到甲状腺疾病对母婴围产期安全及后代智商等的不良影响,建议孕妇在妊娠早期进行甲状腺功能筛查。育龄妇女在妊娠后,体内甲状腺激素水平会随着孕期的进展呈动态变化,妊娠各期血清 TSH、FT4水平具有特异性,与非妊娠时期差异较大。本地区妊娠期血清甲状腺指标参考范围与非妊娠人群参考值、不同地区的妊娠参考值在甲状腺功能的评估上会出现较大的差异性,建立本地区妊娠各期血清 TSH、FT4正常参考值有助于对本院产检孕妇的妊娠甲状腺疾病作出早期诊断和及时的有效干预,是母婴安全及妇女儿童保健的必要措施。 本研究不足之处在于时间所限,调查例数(尤其早孕者)较少,有待进一步扩大例数,建立可靠的潮汕地区孕妇妊娠各期甲状腺指标(血清TSH、FT4)正常参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