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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记的性质和效力牵涉到公司法上诸多理论问题和实务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对公司登记的性质和效力进行详细的分析。公司登记的性质决定了公司登记的效力,而要回答公司登记的性质是什么,首先要回答公司登记是什么。公司登记的内涵影响了公司登记的性质,进而影响了公司登记的效力。内涵→性质→效力→中国公司法上的问题研究,这是本文论证思路的主干线索。全文内容共分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正文共包括四章。引言简要介绍了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以引入正文。第一章笔者对公司登记的概念和种类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从主体要素和程序要素两方面对公司登记的内涵进行了解析;为了更好地理解公司登记,笔者将公司登记与公司审批、公司备案进行了比较分析,从内涵和外延两方面对公司登记的制度内容进行解析。第二章是对公司登记性质的分析。笔者首先阐述了研究公司登记性质的实务价值;之后依此对公司登记的公法性、私法性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详尽分析,最后得出结论:公司登记在整体上是一种公法行为,具有部分私法性。第三章是对公司登记效力的分析。公司登记的性质决定了公司登记具有公、私法两个层面上的效力。在公法层面,公司登记有公定力、确定力、构成要件效力和证明力四种效力样态;私法层面,公司登记将产生公信力和对抗力,公司设立登记又有着自己的特殊效力,即创设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以及使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公司法上的效力。笔者对公司登记各种效力样态的内涵、本质和表现形式,以及不同效力样态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详尽的分析。第四章是中国法上的公司登记问题研究。关于公司登记的性质,笔者认为公司设立登记属于行政许可性质、公司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属于行政确认性质,并对公司设立登记的行政许可性进行了反思;关于公司登记的效力,笔者认为我国《公司法》缺乏对公司登记效力的构建,仅有的零星规定在内容上还欠缺科学性。在对相关条款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笔者试图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完善建议。结论部分,笔者对本文所涉及到的理论和实务问题进行了概括总结,并针对公司登记效力提出了四点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