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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小企业规模小,数量多,但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却很重要。
苏州地区的经济发展在江苏省遥遥领先,近年来,苏州地区的小企业发展迅速,各项经济指标都位列前茅,但小企业又存在的很多的问题,如内部控制薄弱、会计核算不健全等。为此,财政部专门于2004年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制度》,希望通过此制度来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小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小企业会计制度》已执行两年有余,但执行的效果究竟如何呢?本文以此为目的对苏州地区的《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在调查问卷的基础上,并访谈了相关人士。结果表明,苏州地区的《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并不理想。
世界各国都有对小企业的定义,标准分别有规模标准、地位标准等。我国对小企业的定义是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对中小企业的界定,是从资产总额、营业额和雇员人数三个方面作的界定。正是由于小企业有其特殊性,体现在它的组织形式、融资形式以及内部组织结构的形式的特殊性,所以才需要为小企业量身定做这套制度。这也符合国际上的一般作法。
调查发现,苏州地区60%的小企业没有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制度转换率不高。究其原因,有大部分企业回答是政府部门没有强制要求,也有企业回答是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等原因。《小企业会计制度》本身只是在《企业会计制度》基础上做了一些简化,大部分小企业的会计人员认为其没有实质性的变化,而且小企业的会计人员本身业务素质就不是很高,小企业的报表又不需要经过会计事务所的审计,缺乏外部监督。小企业的会计报表的最主要使用者是税务部门,小企业的会计人员一般只要把该纳的税额计算正确就可以,至于采用何种制度,报表使用者并不关心。这些都造成了《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不佳的原因。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由于后续教育流于形式,会计人员并没有很好地理解和消化《小企业会计制度》。
根据调查显示的情况,文章建议,如果要使《小企业会计制度》得到更好的执行,应该对此制度作进一步的简化,继续在一些会计科目和会计处理上进行简化。文章建议能尽量做到会计制度和税务制度的协调和统一,减少小企业会计人员的负担和风险。此外,文章还建议要加强后续教育,改变后续教育目前的局面。要加强小企业的外部监督,其会计报表要定期接受审计。小企业还可以发展财务外包,由此来提高小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
《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在现有的准则框架中,针对小企业的特点进行了适当的简化作出的。这种做法的优点是能较好地满足短期需要,只需要考虑一个特殊时点存在的准则。考虑到我国的国情,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同时存在的局面还将继续一段时间,但发展的长期趋势是取消会计制度,所以文章认为,《小企业会计制度》其实也可以取消,而考虑在会计准则中给予小企业以一定的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