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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和农村信息化是我国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三农”问题解决的重要手段。自我国政府提出农业和农村信息化以来,农业和农村信息化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一方面,资金、人才缺乏,技术手段落后,农村信息化产品质量较低等问题始终制约农村信息化产品的供给;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农民组织化、社会化程度低,农民缺乏农村信息服务需求的有效表达机制,农民对农村信息化产品的需求受到制约。农村信息化产品有效供给不足和有效需求不足导致农村信息化产品供需在数量与质量上均处于低水平均衡状态,由此导致了“最后一公里”等问题的出现,多年来一直困扰我国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发展。本文从农村信息化产品的角度,借鉴产品供需管理理论、公共产品理论、信息经济理论以及发展经济理论,通过分析影响农村信息化产品供给与需求的因素,力图探讨实现农村信息化产品供需平衡发展的对策。
结合对农村信息化产品特点的分析,本文认为,导致有效供给和有效需求不足的主要原因是供给与需求主体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就农村信息化产品供给而言,一方面,以政府性质浓厚的涉农事业单位为主体的供给结构由于制度性原因难以满足农民对农村信息化产品需求的发展;另一方面,农村信息化产品具有公共产品性质以及农民付费能力较低使得市场机构很难在供给中获得一般社会利润。上述两方面的原因共同导致了农村信息化产品有效供给不足。就农村信息化产品需求而言,一方面,收支水平较低,信贷约束较强等原因导致了农民付费能力较低;另一方面,农业生产规模较小,需求主体分散等原因导致了农民难以在需求中获利。上述两方面的原因共同导致了农村信息化产品有效需求不足。有效需求不足和有效供给不足导致了我国农村信息化产品供需均衡水平较低,不能满足政府、农民对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发展的要求。
最后,本文提出了农村信息化产品供需平衡管理的对策。通过完善政府在农村信息化产品供需中的主导地位,建立健全农村信息化产品供需平衡发展机制,发挥农村信息化产品供需管理工具的作用,使供需均衡达到更高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