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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当前这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作为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硬骨头,支出型贫困治理有着不同于一般收入型贫困的特点,比如识别难度大、动态掌握难、突发性强等,因此治理的难度更大,研究的意义更加重要。上海市是国内最早对支出型贫困进行研究的地区,上海民政局首次提出支出型贫困的概念。后来学者们对于支出型贫困的表征、产生的原因和救助模式等方面进行了研究,从实践和理论角度对支出型贫困的治理进行探索和研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但就目前的研究成果而言,关注“支出型贫困”的学者,将研究对象落实到某一区域的研究相对来说比较薄弱,江苏省关于支出型贫困的治理虽有一定的研究,但是对于经济欠发达的苏北城市——江苏省宿迁市,支出型贫困的治理研究目前仍是空白。宿迁市是江苏省内贫困面最大、贫困程度最深、脱贫难度最大的城市之一,贫困形势相当严峻,尤其是支出型贫困的问题较为突出。本文选择宿迁市支出型贫困治理进行研究,视角的转变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对支出型贫困问题提出建议和对策,具有实践意义。宿迁市作为典型的苏北经济欠发达地区,其扶贫工作一直备受关注。本文以江苏省宿迁市为重点研究对象,以贫困治理的视角,对宿迁市支出型贫困问题进行分析,通过明确贫困、收入型贫困的概念和支出型贫困的概念,对国内外贫困和反贫困的相关研究进行分析,找出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支出型贫困治理办法。采用实地考察、调查研究、个案访谈等方法,对支出型贫困问题进行研究,梳理出宿迁市支出型贫困的现状和特点是因病致贫比例最高、因残致贫救助难度较大、因学致贫治理周期长和保险扶贫机制探索刚起步等。目前宿迁市支出型贫困治理还存在治理对象识别不精准,治理政策覆盖面过窄,社会参加保险程度低和贫困治理缺乏合力等方面的问题。针对支出型治理认识不足、支出型贫困治理的难度较大、社会公众对保险的认可度不足和主体责任不明等原因,本文还借鉴了孟加拉小额贷款扶贫,新加坡非政府组织扶贫,美国反贫困福利政策,韩国纯财产认定贫困等做法,以及江苏省海门市多主体治理贫困,重庆试点小额保险扶贫,宁夏盐池保险和贷款扶贫等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做法,提出了将支出型贫困的治理对象划分为重度支出型贫困、一般支出型贫困、潜在支出型贫困三种类别。对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重度支出型贫困,由政府实施“1+N”福利政策套餐兜底;对认定为一般支出型贫困的治理,应当由政府主导,通过“扶贫积分减免税费”机制,激励和引导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公众等多方主体积极参与,切实形成治理合力;对认定为潜在支出型贫困的治理,应当在政府引导下,引入商业保险公司介入,通过“重大疾病+突发意外”专项扶贫保险进行防控。笔者相信,通过各方共同发力,可在治理支出型贫困的攻坚战中有所作为,从而更好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