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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关系协调的我国大学组织建设,一直是学界研究的一个难点。寻找新的理论视角和分析方法,实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协调优化,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是本论文研究的基本目的。
论文通过对大学组织的研究考察,发现准正式组织是一种大学中普遍存在的组织形态。它可分为四种类型:决策参与型,其功能是参与决策,发挥学术主导作用;咨议评估型,其功能是提供咨询,承担治学治校活动中的各类评审评估;特定任务型,承担大学的临时性、阶段性、专项性任务;社团活动型,满足师生各种偏好与兴趣,发挥校园文化建设的主体作用。准正式组织具有依附正式组织的特征,对正式组织的功能起到补充和强化作用。对准正式组织的界定为解析大学组织的学术性和复杂性提供了一把有效的钥匙。
通过对学术性准正式组织的国际比较研究,我们发现当前我国大学准正式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成员主要来源于正式组织的指定;与正式组织缺乏相互渗透和制约的有效机制;与正式组织的关系有待协调优化;自身缺乏完善的规章制度和运作机制。从国际比较分析可知,我国大学准正式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处于弱势状态,其机能与正式组织的失衡导致大学组织的运行效能难以提升。
论文以教授委员会为例,对我国大学准正式组织地位和作用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教授委员会作为实现教授治学、强化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的重要组织载体,大学教授对提高这类学术性准正式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寄予极大期望。大学应在校级和院系级同时建立教授委员会,并且设立专业分委员会,其首要职能应当是主导学校的职称评定、教学事项和重大决策。教授委员会成员应通过教师民主推选的方式产生,这是体现大学民主精神的重要方面,也是影响教授委员会职能发挥的一个重要因素。研究表明通过明确界定职能、规范规章制度等途径,可以增强教授委员会运行机制的独立性。论文的研究成果为构建我国大学准正式组织体系,完善准正式组织与正式组织的协调机制,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
长期以来,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关系讨论被陷入权力之争,并由此衍生出“教授治校”,把大学领导权、管理权、治学权混为一谈,模糊了不同权力的职能。论文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阐述了我国大学组织结构机能优化的技术路径,对论证了强化我国大学学术性准正式组织建设的基本思路,并提出了“三权分治、相互制衡,互动协同”的我国大学治理模式,以期更好地促进政治权力、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合理分治。
论文的理论意义在于通过管理科学对高等教育管理领域的渗入,从组织理论和实证的角度研究大学组织,是对高等教育管理学科在研究对象和范围上的拓展与丰富,从而构成立体的、多元的、全方位的认识框架。我国大学正面临着新一轮的组织变革和发展,论文从准正式组织研究切入,可以解开两权对立的症结,实现准正式组织与正式组织的协调优化,成为推进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突破口,从而也体现了该选题研究的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