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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问题一直困扰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就将摆脱贫困,实现经济快速发展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吸收借鉴中国共产党扶贫思想的基础上,立足新时代扶贫实践,形成了“精准扶贫”的扶贫新思路,发表了一系列关于精准扶贫的重要论述。在此指导下,中国扶贫工作取得显著的成效,贫困人口持续减少,贫困发生率和复贫率大大降低,我国扶贫工作进入“精准扶贫”的新阶段。本文在对扶贫与精准扶贫的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重要论述的提出与发展作了系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重要论述在时代发展中逐步推进,其提出与发展不仅是习近平个人长期扶贫实践经验与智慧的体现,也是对以往扶贫理论继承与现实创新的需要;其产生发展的理论依据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共产党的扶贫思想以及中华传统文化中社会公平与共富等思想;其形成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重要论述的创新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在“扶持谁”,实现了从大面积广泛扶贫到精准识别扶贫对象的转变。在改革开放前,由于中国整体处于普遍贫困的状态,扶贫对象比较宽泛,加上农民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较大,所以扶贫对象以农民为主体。改革开放以来,扶贫对象经历了“以‘贫困地区’与‘贫困县’为主体”到“以‘贫困村’与‘特殊地区’为主体”的转变。进入新时代,进入了“精准识别”贫困对象的时代。第二,在“谁来扶”,实现了从单一政府救济到“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的转变。我国扶贫主体经历了政府主导的扶贫格局到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扶贫格局再到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第三,在“怎么扶”,实现了从粗放扶贫到精准滴灌、靶向治疗的转变。第四,在“如何退”,实现了从退出机制不完善到严格退出机制、责任始终的转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重要论述具有重要价值意蕴。其理论意义在于:首先,推进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思想中国化的进程;其次,丰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的扶贫理论。其实践价值表现在:一是推进了中国反贫困事业的进程;二是推进了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其世界意义是:一方面,为消除世界性贫困难题做出了重大贡献;另一方面,为广大发展中国家脱贫树立了典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重要论述以“精准”为核心要义,以“以人民为中心”为价值遵循,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根本准则,以创新性为根本特征,丰富和发展了建国以来中国的扶贫开发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