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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世纪企业的竞争环境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新的竞争环境对企业传统的质量管理模式提出了挑战。为适应新的竞争环境的要求,供应链思想和供应链质量管理模式开始兴起,并表现出巨大的竞争力和优越性。供应链质量管理是一种集成的管理思想,强调企业间的合作,即产品与服务的质量需要供应链全体成员共同保证和实现。由于供应链质量管理涉及多个具有理性和决策能力的独立法人,所有权的分裂使供应链内的成员企业在追求共同质量目标的同时,仍然存在着局部利益的冲突,制造商作为核心企业必须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才能协调与供应商的关系,提高供应商合作的积极性,保证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时信守承诺,提供优质的原材料或零部件,使供应链整体的运作效率得以提高。因此,供应商激励机制的设计成为供应链质量管理的关键问题。本文对供应链质量管理中的供应商激励机制的研究,主要从显性激励机制和隐性激励机制两个方面展开。在对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分析比较和相关理论铺垫的基础上,对供应链企业的激励机制进行了一般意义上的描述和一般原则上的设计和确立,然后针对供应链质量管理中制造商与供应商委托—代理关系的基本特征,提出供应链质量管理中防范代理问题的两种形式的激励机制:一是质量担保合同作为一种显性激励机制,可以有效地约束供应商的行为,产生负激励作用;二是通过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声誉作为一种隐性激励机制,可以使供应商获取长期利益,而对供应商的行为产生正激励作用。本文的核心部分是从合同和声誉两方面用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的分析方法探讨供应商的有效约束和激励问题。在质量担保合同的优化设计中,论文区别于以往的多数研究,不是仅从供应商行动隐匿角度研究,而是分别从供应商质量预防行动隐匿和(或)制造商质量检测行动隐匿三个角度研究,证明了最优合同的存在,为供应合同谈判提供了有效的理论参考依据。对声誉隐性激励机制的研究,论文也不仅局限于制造商与供应商之间的无限次重复博弈,而是更符合现实常态,在不完全信息有限次重复博弈情况下,证明了声誉隐性激励机制的存在,进而推导出供应链质量管理中的隐性激励机制的有效激励条件、设计方法及其他结论,为在供应链企业间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的可能性与必然性提供了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