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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31日,不仅是民营企业家张文中生命里最重要的一天,也是中国无数民营企业家记忆深刻的一天,更是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天。在这难忘的一天,最高人民法院就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案做出了终审判决:依法改判张文中无罪,并返还追缴张文中和物美集团的财产和罚款。张文中再审案,是在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保护的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再审的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第一案。张文中再审案具有标杆和指导意义,对案件的受害者、广大民营企业家和各地法院都有重大价值。通过典型的案例,彰显中央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决心,为各地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上提供指导。张文中案的改判也表明,民营企业要实现健康长效的发展离不开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以法治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的理念正在逐步深入法律实践当中。本文采用案例分析的方式,对张文中再审案中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细致研究。全文除了引言、结语部分外,主体内容共分三个部分。首先,回顾了张文中案件发展的始末由来,归纳此案件中的争议焦点;其次,对此案中的争议焦点进行了细致严谨的法律分析;最后,阐述了张文中案作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第一案的意义,并总结当前民营企业产权保护面临的司法困境,提出完善民营企业产权法律保护的建议。文章对张文中案进行了较系统的分析,剖析了其中的法律问题。张文中在一审、二审中被判诈骗罪、单位行贿罪和挪用资金罪,而对于该案的争议不绝于耳。在认定诈骗罪时,第一要正确掌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再根据证据材料严格认定是否构成犯罪;第二就是对单位实施的普通诈骗行为应该如何定罪量刑,要坚持罪刑法定的原则,区分个人行为和单位行为。在认定单位行贿罪时,要正确认定“不正当利益”的情形,结合案件事实分析是否有违反市场秩序侵犯其它法益的情形,不能仅从支付好处费的事实就判定资金的性质,从而定罪处罚。在认定挪用资金罪时,在实践中要正确区分公司拆借款项的商业行为与挪用资金的犯罪行为,以及资金盈利是否归个人使用,运用证据裁判规则,更好地认定案件事实。文章以客观的角度评价了张文中再审案,其中所蕴含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值得借鉴。在民营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往往由于历史原因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产生了很多涉产权纠纷,民营企业家也面临着诸多刑事法律风险。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经济刑法不断延伸,一些素有“口袋罪”之称的刑法罪名,往往成为违法追诉民营企业家的理由。适当地提高经济刑法标准,调整相关罪名的犯罪构成,有助于防止经济刑法泛化。民营企业在面对强大的公权力时,特别是地方领导干预刑事案件,往往会造成冤假错案。因此去除地方化和行政化,防止利用公权力干涉司法审判,确保独立审判制度,才能维护司法公正。民营企业在发展经营中也要注重自我保护,构建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依法合规经营,才能有效防控刑事法律风险。中国的法治建设道路依然任重道远,应该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不断推进企业产权保护法治化,依法妥善处理民营企业产权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