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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假冒贸易协定》(Anti-Counterfeiting Trade Agreement,简称ACTA)是美国、欧盟、日本等知识产权强国在2011年缔结的针对知识产权执法公约,该公约为知识产权的民事、刑事和数字环境下执法提出了最新的标准。ACTA执法标准超越了TRIPS的要求,也超过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要求,该条约偏颇性地安排了知识产权执法措施冲击了知识产权利益平衡的基础。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导致网络商标侵权行为频发,网络服务提供商被卷入网络商标侵权纠纷之中,被要求承担网络商标间接侵权责任。ACTA对于知识产权执法标准的提高影响到了网络服务提供商的间接侵权责任,在扩张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利的同时挤压了公众的自由空间,对于互联网产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尽管目前该协定在发达国家受到抵制一时难以全面实施,但是仍然需要关注该协定代表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趋势和动向。通过考察ACTA的执法措施,正确认识知识产权执法要求与网络服务提供商的间接侵权责任,合理协调二者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