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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作为证券市场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其质量高低直接影响证券市场的整体发展水平,也对投资者信心的变动产生重要作用。为了尽可能揭示投资风险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也给绩差公司一定的退市压力,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监管制度,对已经或即将陷入财务或经营危机的上市公司以特别对待(special treatment),这个特殊的群体相应地被称为T类上市公司。T类上市公司产生与监管的过程,体现了我国政府证券市场监管思路的不断开阔,有关制度虽未成体系也不算完整,却也已初具雏形,并且在我国证券市场的运行过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与此同时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方面也取得了可喜成绩,投资者们日益关注上市公司的公告,将其作为获取公司信息进行市场交易的主要依据。因此,对于T类公司监管制度有效性的定量研究,重要的一步就是研究与其相关的上市公司公告的市场反应。 本文即以T类上市公司监管制度为研究对象,首先,阐述了我国T类上市公司监管制度的变迁轨迹和特征,并在全面分析国内外研究现状和理论背景的基础上,对我国T类上市公司现状进行了描述性分析,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挖掘出这类公司的基本特征。基于上述背景分析,论文选择从监管公告的市场反应角度探讨我国T类上市公司的监管制度,主要采用了事件研究为主、多元统计分析为辅的方法构建了本研究的基本模型,而后以2003、2004两年沪市T类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对监管制度所涉及的特别处理、取消特别处理、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四类公告的股价和交易量反应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定量分析,据以探讨T类上市公司监管制度的有效性、投资者对相关制度的市场反应特征、投资者的行为理性以及证券市场信息反应模式等问题。最后,论文总结了本研究的主要结论、研究的创新点以及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