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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高速增长和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使环境问题更加严峻。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深入研究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综合运用多种环境管理方法,做到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所起的基础性支配作用,又突出政府对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能力,对于我国环境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完善具有积极意义。 市场经济体制下环境外部不经济性的存在,要求政府必须综合运用多种环境管理方法对市场进行有效干预;这样才能在实现环境费用私人成本化的同时,满足社会总体环境费用的最小化,从而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环境管制手段在污染控制效果的确定性方面存在很大优势,但缺乏足够的经济效率和灵活性,必须要用环境经济手段来作为管制手段的有效补充与组合,改变守法、执法成本高而违法成本低的被动局面,为环境管制目标的实现提供经济刺激和技术革新动力。 我国的环境管理政策仍然是以环境管制手段为主,环境经济手段的应用尚处在初始发展阶段。而以污染物排放浓度控制和总量控制为核心的现行收费制度的标准仍然偏低,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不高,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需要。因此,我国现行环境管理政策应当一方面加速完成实现由污染物排放浓度标准控制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全面根本转变,并且在此基础之上提高排污单位的环境成本,实施污染物排放的全因子总量收费和污染物排放削减信用的交易制度,从而在实现生产者环境费用完全私人成本化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优化污染控制费用在各个污染源之间的分布;另一方面尽快建立和实施产品收费、使用者收费以及押金制度,从而在实现消费者环境费用私人成本化的同时,为政府污染治理措施筹集资金,有效缓解政府的财政负担。 此外,在改革与完善我国环境管理政策的过程中,政府环境政策的制定还必须要实现在公平、效率和现实三者之间的相对平衡。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多种环境管理方法的综合运用得以顺利实施。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合理确定及其在区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