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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医疗责任是美国为应对职业过失责任保险危机而开展的一项重大医疗责任制度改革。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美国国内医疗伤害的不断增多,患者索赔案件不仅在数量上明显上升,而且,诉讼所导致的医疗成本、法律成本和保险成本亦随之大幅攀升。在预防和赔偿医疗伤害方面,既有的医疗失职法捉襟见肘,由此最终衍生出了三次职业过失责任保险危机。第一次诉讼危机爆发后,美国的州和联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侵权法改革措施,但是,这些侵权法改革措施因其过多地限制了患者的诉讼权利、增加了患者的胜诉难度、却无助于医疗质量的提高而备受争议。回眸此次侵权法改革,它被认为无力应对危机,更无力从根本上化解其内在的矛盾,也就是说,只要赔偿责任依然建立于认定过错的基础之上,就必然导致医生为了避免诉讼或是在面临诉讼而提出抗辩时,倾向于隐瞒或否认自己的医疗过失,致使可在今后加以避免的医疗伤害不断重复出现;此外,既有的过错认定形式,也导致了众多患者因意识不到或无力证明过错而无法获得赔偿或充分赔偿。正是基于上述背景,无过错医疗责任改革的呼声浮出水面。所谓无过错模式,是指患者若遭受医疗所致之严重伤残,有权从赔偿基金或者其他组织获得医疗赔偿而无须证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实施的医疗行为存有过失的一种赔偿模式。该模式集中关注患者安全以及公平和及时的赔偿等方面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而持久的讨论。该领域的倡导者们认为,将患者获取医疗赔偿的责任基础从传统侵权法模式的过错责任,变革为非侵权法模式的无过错责任,能够有效地突破既有侵权法医疗责任领域的内在困境,从而有效地帮助更多的患者获得法律救济,能够有效地突破侵权法模式在当下所面临的有限资源不合理耗费、重复赔偿以及社会正义等层面的问题,从而具有降低法律实施成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以及化解医患矛盾等制度功效。在其制度设计中,无过错医疗责任改革回应了侵权法以及侵权法改革无力应对的诸多问题。例如,在制度目标方面,兼顾患者的利益维护与患者的安全保障;在制度建构方面,兼顾医患双方的利益平衡,以更加积极的制度性举措关注医疗质量的提高和医疗伤害的预防。此外,无过错医疗责任改革将责任基础转换为患者的医疗效果而非医疗程序,亦避免了侵权法模式所引发的诉讼成本高昂等问题,有助于将节省下来的法律实施成本用于为更多的患者提供赔偿,从而得以更加广泛地增进社会福祉。在美国学者的积极倡导下,无过错医疗责任改革最终在美国的弗吉尼亚州和佛罗里达州迈出了制度实践的第一步,这两个州的改革为全面系统地推行无过错医疗责任制度积累了理论和制度经验。近年来,弗吉尼亚州和佛罗里达州一直努力扩大无过错的适用范围,而美国其他各州亦随之密切观察着这两个州的制度运行状况,并正在着手制定本州的无过错医疗责任法。本文立足于美国近半个世纪以来医疗责任领域危机与变革的内在逻辑,对无过错医疗责任制度的思想基础、经验基础和制度举措进行了全面梳理。研究之目的,旨在全面阐释医疗责任危机形成与演变的内在逻辑,深入检视无过错医疗改革的思想基础、经验基础和制度成果,从中探寻理论与制度两个层面的借鉴价值,为当代中国的医疗责任制度改革提供法理与制度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