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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简而言之是指资金的融通,它在本质上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它具有调节资金余缺、优化资源配置、反映经济信息等多种功能,可以带动经济的发展。正因为金融的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一直在金融资源支配权限上存在或明或暗的博弈。在央地金融博弈中,地方旨在通过获取更多的金融资源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但由于地方金融管理能力欠缺以及金融风险处置责任缺失等缘故,地方金融权力扩大容易导致地方金融风险积累。由于金融业自身的脆弱性,金融风险极易扩散,从而引发区域金融风险和系统性金融风险并最终酿成金融危机,给国民经济带来巨大损失。因此,中央在授予地方金融支配权限上又相当谨慎。中央和地方在金融资源支配权限的划分上存在目标差异和利益冲突。这种不一致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中央和地方逐渐形成了独立的利益体系,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这两者都是理性的主体,都要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地方具有利用金融来刺激经济增长的动机,这既是主动的选择也是被动的要求,地方的财政收入取决于地方的经济水平,地方政府的政绩取决于本地的经济表现,同时分税制改革后地方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等迫使地方政府争取更多的金融资源。改革开放以后,中央和地方对于金融资源支配权限的划分,经历了数轮博弈。这期间暴露出了很多问题,双方的非理性行为导致了效率损失。如今,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中央与地方之间对于金融资源的支配又会形成新一轮的博弈,如何在这一轮博弈中提高双方决策的科学性,进而实现地方和整个国家收益的最大化,是中央和地方都需要思考的问题。本文从建国后中央与地方金融关系的变迁入手,根据双方金融博弈的特点,将中央与地方的金融关系划分为不同的阶段,并且探讨了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中央与地方金融博弈的潜在变化。在研究了中央与地方金融关系的历史和现状之后,本文又从利益冲突、财权事权分配、金融权责分配和地区发展差异四个方面阐述了中央和地方金融博弈的原因。考虑到中央和地方金融博弈过程的特点,本文选用斯塔克尔贝里博弈模型构建了中央与地方金融博弈的基本框架,通过对中央和地方的收益函数进行适度的假定,得出了中央和地方同时实现最优选择的逆向归纳解。最后,依据博弈均衡的条件,本文提出改进当前中央和地方金融关系,进而实现整个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短期和长期建议,短期内中央和地方都可以据此做出政策调整,而长期的改革则具有更加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