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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中课程中设置法律知识教学在多数的学校教学中已经普遍适用,具体到初中法律教学改革,其主要涉及到了初中法律教学的教育理念、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结构、教育方式、教育评价、教育管理等各方面的内容。从哲学的高度来讲,初中课程中的法律知识教学是德育与智育内在互相统一的一门显性德育课程,学校在对学生们进行公民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社会责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同时也启发了学生们的创新性思维能力的提高,同时也将学生观察、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得以进一步提升。与此同时,在初中法律知识的学习过程中得到的创新思维能力的锻炼也是其它相关学科所必不可少的内容。由于长期形成的惯性的灌输式教育,使初中思想品德课无意之中成为了一门“说教课”,如何使初中法律课程的教学社会化、情景化、生活化、生动化以及如何培养学生们在初中法律学科学习中的创新思维能力,是一个值得讨论的话题。在中外法律教育教学实践当中的一些先进教学理念和教学理论,为我们提供了较为鲜明的导向。学生们在进行初中法律知识的学习的同时,一方面不仅仅要掌握法律基础知识,使法律知识在实践中得以应用,另一方面更需要培养学生的法律创新思维能力,做到举一反三,初中法律知识教学创新的核心在于怎样挖掘学生的法律思想创新能力与观察、发现、分析并解决问题的能力。本文适当引用建构主义的学习理论和学习环境,从问题教学法在初中法律知识教学中的运用的角度予以入手,开展了一些有意义的实践与研究,进而探讨了问题教学法在初中法律知识教学中的内涵和作用,从多个角度分析了问题教学法在初中法律学科的基本特点以及重要意义。文中结合课堂教学实践,论述了问题教学法在初中法律知识教学中运用的效果,并提出笔者的一些粗浅的思考和建议,为初中法律知识的教学提供一些理论和实践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