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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是人类遗产的实物表现、城市的凝固记忆,是城市意像的主体标志性符号。利用包括旅游在内的一切力量保护好古建筑并依托古建筑发展旅游是一项积极的事业。作为地域文化与灵魂的代表,可归属为文化遗产的古建筑,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和突出的建筑、艺术、科技以及美学上的价值,在文化旅游蓬勃发展的今天,古建筑因其特有的价值已经越来越受到大众旅游者的青睐。保护“原真性”是遗产研究领域具有国际普适意义的共识,而遗产“原真性”的保护既包括“维护”、“修复”类保护方法,还包括在一定情况和条件下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的“重建”和“再利用”。本文正是从“再利用”的角度出发,在考察了实践中形形色色的古建筑利用方式后,笔者总结出“社会利用”这一概念,以期整理出具有理论性的认识,以便更好地为相宜的再利用实践提供支持。社会利用实际上就是将古建筑作为开展各类社会活动的场所,这些活动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娱以及旅游等各方面,即利用社会各个领域的力量来保护古建筑,也就是本论文试图利用扩大视野的方式来看待旅游资源的利用与保护。这样考虑,既脱离了狭隘旅游观,同时又聚焦于实实在在的一种旅游对象物,从而做到广视野而又不使研究内容发散。按照国际遗产界对“保护”的理解,“利用”实质上是“保护”的内容之一,两者有矛盾也有一致的地方,我们应该在相一致或者可以整理出一致的方向上做文章,关键是如何让“利用”遵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因此,只保存古建筑而不做利用只是初始阶段的基础性保护形式,发展的结果,创新意识一定会生成更加高级的保护形式。作为公共文化资源,古建筑若失去了与社会公众交流的机会,充其量只能算是“遗物”,其本身固有的价值得不到全面展现。作为历史文化遗存,古建筑与旅游注定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作为一个城市甚至民族历史文化的象征,古建筑拥有多重价值和功能,如果这些价值不能有效地向公众展示,那么古建筑就会出现价值缺失的现象。旅游因其特有的可愉悦大众的功能,无疑成为古建筑价值展示的首要途径。以旅游形式展现的古建筑,能够传授知识、启迪智慧、陶冶情操,还能弘扬民族文化,延续历史文脉,唤起人们的爱国热情;同时,旅游使得古建筑的保护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从而激发社会公众自发或自觉保护古建筑的行为。由于城市是古建筑的集中区,本论文选取了这个空间区域为研究对象,并结合自身属地位置来探讨大连近、现代建筑遗存的例子。本文的篇章结构如下:第一章绪论,对选题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本文创新点、研究方法与数据获取方面做了简要论述。第二章为正文的伊始,结合古建筑的概念及价值,界定了古建筑“社会利用”的概念,并对其原则进行了阐述,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做社会利用的古建筑的公共性。第三章以大连市为例,在评述大连古建筑现状的基础上,对社会利用古建筑产权关系的由来、现状和管理机构的考虑进行了讨论。第四章在明晰旅游与古建筑保护关系的基础上,结合大连古建筑旅游资源的定性评价和开发现状分析,对古建筑旅游产品的开发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