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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京津冀协同办颁布的《加强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重点平台建设的意见》,确立了京津冀协同发展“2+4+46”平台,进一步加快产业转移步伐,优化调整京津冀城市布局和空间结构。但随着京津冀的经济发展,区域的能源消费量也在逐年增加,然而京津冀的能源供应越来越满足不了日益增加的需求,以及环境污染问题,如雾霾天气在京津冀区域及我国中东部地区的愈发引起社会关注。为了实现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引导北京非首都功能产业向河北各地及雄安新区有序转移,促进区域产业布局优化,有效缓解并治理京津冀区域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制定以降低能源消费、提高能源效率为核心的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产业转移策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上述背景,本文研究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产业转移过程中,产业转移对区域和各地区能源消费和能源强度的影响。首先,从区域协同能力、区域协同行动和区域协同绩效三个方面构建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对其进行综合评价。然后,利用LMDI模型的加法和乘法模型,对京津冀各地区能源消费影响因素及其贡献效应进行分析。最后,以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和城镇化为主要变量,产业动态转移判断系数作为虚拟变量,构建区域面板数据模型和各地区误差修正协整回归模型,据此分析京津冀各产业转移对区域与各地区能源强度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①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总体呈上升趋势,其中,企业协同行动权重最高,说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产业转移活跃;②结构效应和强度效应共同作用有效降低了三地能源消费,产业结构调整对各地降低能源消费贡献显著;③各地区产业转移呈现出异质性,京津的金融业、房地产也和其他产业呈现聚集趋势,而高能耗的低端产业则由京津移出,且河北作为了主要承接地;④区域内对能源强度有提高效应的产业为农林牧渔业,工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等,有效降低能源强度的产业为建筑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和金融业;京津冀各地区各产业移入对能源强度的影响呈现异质性。因此,京津冀为有效降低区域内的能源强度,可将部分高能耗的低附加值等产业向区域外转移;而区域内则加速推进协同发展,兼顾优化产业结构和降低产业对能源的依赖度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