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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所涵的中央官制,主要是以君主制为中心,以中外朝制为首脑,以内外宫制为辅弼的中央政府体制。由君主、女主制的流变,探求朝官、宫臣的制衡,有一定借鉴意义。其中央官制,反映了中朝、内宫分治的总体趋势,可概括如下:总体特色是,中朝、内宫的隐性制衡;三个特点是,君、相主导的“霸政”雏形,三卿、五官朝政制度的初步形成,文官、武士制度的合而将分。 《管子》所涵的地方官制,主要是以军赋制为组织,以乡遂官制为单元,以士民官制为主导的地方社会体制。参照《周官》的体系,考求乡遂、士民的职能,有一定补阙意义。其地方官制,反映了官方、民间融合的总体趋势,可概括如下:总体特色是,士官、民管的潜在制衡;三个特点是,行、李主导的“水地”官制,叁國、伍鄙军政制度的初步形成,士官、民兵制度的分化交融。 《管子》所涵轻重官制,包括盐铁官制,以货币制度、国有专利政策为背景;虞衡官制,以兼重工商、注重生态环保为特色。其为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的矛盾提供了经典解决方案,深刻影响了后世,必将大有裨益于当今社会。本文通过对《管子》所涵齐国中央官制与地方官制的制衡原理、轻重关系的初步考察,提供一个基础视野,为轻重官制的进一步研究张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