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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发展总是伴随着各种各样的自然或社会风险,由此产生了各种社会救助需要。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产生了社会救助制度,并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逐渐法制化、系统化。从世界各国社会福利事业来看,社会救助在保障公民生存权方面充分体现了国家职责的作用。同时,社会救助也成了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网”和“平衡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权利意识的提高,传统的社会救助理念正在发生改变。我国为适应经济形势的变化,已经对传统社会救济制度进行了改革和发展,但仍存在许多问题,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来保证社会救助目标和方式的发展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因此,从经济法学的角度对社会救助立法进行思考和研究,对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改革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文章从国内和国外两个方面对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进行考察,梳理了我国古代社会救助思想和形式的发展变化,分析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变迁过程。通过概述英国和日本两个国家社会救助法律体系构建和完善过程,尝试对这两个国家较为完备的社会救助法律体系进行总结,探索国外社会救助立法理念的转变。进一步区分社会救助、社会救助法、社会救助制度的不同,从多个方面分析明晰社会救助法与社会救助制度的关系。
从利于整合社会救助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和提升政府形象阐述建立社会救助法对经济运行的促进功能;从促进公平正义、保障基本人权和共享发展成果论述社会救助法对构建公平社会的作用;从利于塑造社会文化和促进社会和谐强调社会救助法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意义;较为系统地从促进社会经济有序运行、构建社会公平和维护社会稳定等三个方面分析建立社会救助法的必要性。
笔者通过理论总结,进一步提出社会救助立法的六大原则并逐一阐述;较为系统地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救助法体系:社会救助对象的界定、救助标准的核定以及社会救助范围,既注意对传统救助内容的继承,也充分考虑了我国当前国情的客观状况。
最后,文章从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构建社会救助管理体制;规范社会救助监督机制,健全司法救济程序等四个方面展开论述,就社会救助立法中的难点社会救助法的运行保障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