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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城乡劳动力结构出现了很大的调整,农村面临空心化、人口老龄化等问题。传统的农业经营体系是以农户家庭经为基础,生产粗放、农业兼业、组织分散、市场封闭,投入产出效率低,抗风险能力弱,已不适合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一直是一项重要的指导政策,也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解决“由谁种地、怎么种地”问题的有效途径。作为农业大省,河北省也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对如何构建符合国家政策和自身发展阶段要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行了不断地改革探索,鼓励土地向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逐步实现要素集约化、产业专业化、规模组织化和服务社会化的农业经营。本文主要利用区域产业分工合作理论、共生理论等,立足于河北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运用比较分析方法和定量分析方法,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集约化、组织化、专业化、社会化”四个特征出发,对河北省的构建现状进行分析。集约化不仅注重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也体现在土地、科技、信息等生产要素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贡献程度。组织化是从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数量、规模、示范带动效果等方面说明农业经营的规模组织化程度。专业化是从河北省农业区域特色产业的布局,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以及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的建设来反映农业产业发展的专门化水平。社会化则是考虑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不同的机构组织提供,包括农机服务、信息服务、融资服务和农业产业协会等提供的综合性服务。河北省在探索如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过程中,也面临了政府鼓励政策力度还不大、土地流转不畅,劳动力、资金等要素资源的投入质量还不高,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还不规范,区域合作不紧密,社会化服务落后等问题。为了充分发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利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的方法,构建了“1+2+4+4”框架,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共生机制,以及主体间的共生机制。在共生机制下,通过完善政府的优惠政策和土地流转制度、提高要素的投入质量、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理念、加强区域合作、拓宽社会化服务等,构建一个符合河北省农村经济、农业产业、农民素质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