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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货币金融领域出现中国特有的货币现象。在市场总体流动性充裕的情况下,银行间市场出现“钱荒”和“资产荒”,而中小企业较难申请到贷款,通过民间借贷资金成本又很高,金融市场“量宽价高”问题突出,反映了金融创新和“金融脱媒”加速背景下,货币内生属性增强,数量型调控难度加大,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数量目标和价格目标难以兼得,有必要构建利率走廊调控框架,实现价格稳定。后凯恩斯主义内生货币供给理论认为货币供给内生于实际经济活动,利率则外生地由中央银行设定的政策目标利率决定,早已“预言”了利率走廊调控的必然性。马克思货币理论对利率由两大资本家阶级分割社会平均利润率决定的论述对利率走廊调控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其启示意义在于,中央银行可以综合运用利率走廊调控和宏观审慎政策控制商业银行的利息收入和非息收入,使银行业取得社会平均利润率,有助于让金融回归本职,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因此构建利率走廊调控必须坚持马克思货币理论的指导地位。改革开放40年来,人民银行从最早的直接信贷控制转变到当前间接货币总量调控,还初步尝试构建利率走廊调控模式。由于当前货币政策目标过多,缺乏对价格的有效调控,无法平抑市场利率波动,利率走廊的可信度和中央银行的信誉度受到挑战,影响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实现。通过分析我国微观货币创造机制,发现在我国经济金融领域中货币的内生属性和利率的外生属性都有增强的趋势,数量调控难度加大,价格调控可能性提高。英美两国货币政策发展史的路径差异表明货币政策框架的选择与一国的经济发展阶段和金融发展程度密切相关。随着我国经济向稳态增长逼近,利率走廊调控建设具有相当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快利率走廊调控建设,克服数量型调控框架固有缺陷,实现向价格型调控框架转型。发达国家利率走廊调控模式的建立一般需要具备以下基础条件:具有基准性的政策目标利率,合理设定的走廊宽度,能与价格型调控相配合的公开市场操作和具有流动性管理功能的准备金制度。在人民银行推动下,持续的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使我国初步具备构建利率走廊调控的基础条件,但价格型调控框架的完全建立也存在一定的阻碍因素,特别是经济和金融结构扭曲,成为货币政策传导的“中梗阻”,对利率走廊调控建设构成挑战。为完善我国价格型调控框架,在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转轨经济特征的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利率走廊调控目标模式。通胀目标制具有规则性和透明性,能够加强中央银行与公众沟通,有利于形成和引导公众预期,因此构建利率走廊调控目标模式首要的是要实行通胀目标制。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具有市场性、基础性和主导性,利率走廊调控要以SHIBOR作为基准利率,以有效引导市场利率走向。利率走廊宽度通过改变机会成本改变商业银行的微观行为,因此最优利率走廊宽度的设定要充分考虑调控成本、央行容忍度和外生冲击类型。在我国转轨经济特征背景下,人民银行具有价格稳定和金融稳定双重目标,利率走廊还需要余额准备金制度相配合才能实现最终目标。针对存在的问题,一要增强利益诱导的有效性。强化SHIBOR的基准性;完善合格担保品框架,提高融资可得性并;改变准备金制度的期间平均考核方式,实行自愿准备金制度。二要强化中央银行的预期引导。构建通胀目标制+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的调控框架;提高中央银行独立性和货币政策透明度。三要健全顺畅的货币政策传导。加强金融市场建设,构建有效的微观市场主体行为,还应提高分析预测能力应对货币政策时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