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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用事业发展是近现代城市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各国政府在推进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实行政府直接投资,公有企业垄断经营的管理模式,公用事业在“公益”、“福利”、“营利”属性上含糊不清,职责、权力、义务没有明确的界定,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效率低下、浪费严重。这些问题,使城市公用事业的发展远远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各种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而现代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之一就是城市公用事业,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就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主要是在城市公用事业领域逐渐扩大民营企业经营范围,更多依靠民间组织,更少依靠政府来满足公众需要的改革活动,目的是更好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20世纪90年代,上海、深圳、成都、杭州等许多城市开始进行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总体而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政府对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也做了一些相关的制度安排。但与此同时,从政府全能管理到民间提供过程中,出现了政府责任缺位、基础设施投资不足、公众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甚于受到损害的情况。这些问题与政府的管理有关,涉及到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中政府责任不到位。鉴于以上原因,本文研究了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中政府责任,探析了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中政府责任的缺失问题,对责任缺失进行成因分析,探寻其强化路径。以期完善并优化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中的政府责任,推动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健康发展,有效实现公共利益。具体来讲,本文首先对城市公用事业的研究背景及选题意义进行描述,详细梳理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的相关理论及政府责任理论。其次,对民营化中政府责任加以规范分析,接着,结合民营化改革的现状,分析了政府责任缺失的主要表现,如公众利益受到损害、基础设施投资不足、政府承诺缺失、政府监管不力等,同时,探析了民营化改革中政府责任缺失的具体成因:政府角色定位不合理、政府监管制度不完善、相关法规政策不健全、寻租与腐败问题。最后,针对政府在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中责任缺失的主要成因,提出了民营化改革中强化政府责任的政策思路,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1)完善相关法规政策;(2)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3)建立公共利益保障机制;(4)健全科学决策机制;(5)强化政府监管职能。本文可能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创新:1.对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中的政府责任缺失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中,政府责任重大。许多论文对政府责任进行了规范分析,民营化改革中,政府责任的有效落实大力推进了民营化改革进程。但另一方面,随着改革的深入,政府责任缺失现象日益凸现,政府责任界定不合理、职能界定不明晰、政府责任缺位等,给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带来了许多负效应。本文研究了改革进程中政府责任缺失问题,分析其缺失成因,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2.本文研究了我国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中政府的监管责任。民营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必须引起各方面利益关系的调整,现行管理体制尚有很多缺陷,容易出现损害公共利益等现象,政府需加强监管。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为公众提供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而政府的有效监管对保护消费者利益以及提高社会福利水平至关重要。当前理论界仅过于强调放松监管而忽视政府监管对市场失灵的纠偏。我国公用事业改革的方向是民营化,而政府监管是公用事业改革的保障。本文对政府监管责任进行了规范分析、研究了改革中政府监管不力的种种表现,并提出了强化政府监管职能的政策建议。3.提出了强化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中政府责任的政策思路,为政府制定相关法规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不仅仅是一个经济过程,更是一个政治过程,自始至终都需要政府进行有效管理,政府应起到积极的引导、支持作用。然而,改革进程中,政府责任的缺失却阻碍了民营化改革的大力推进,本文针对政府在城市公用事业这一领域的责任缺失问题,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利于政府积极制定相关法规政策,保证民营化改革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