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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六大提出,要在农村中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多种类型的农业合作社。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农村中实行分散的家庭承包经营,农民获得了更多的生产自主权,农村的经济也得到较快的发展。到了20世纪末,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农民的这种分散经营逐渐失去竞争优势。为了支持和鼓励农民,完善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提高农民在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党和政府以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结合近年来各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践经验,提出在我国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主张。本文也是在这一背景下,从系统分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对农业合作社问题的论述入手,在现有的研究基础上,针对本文研究内容,力图探究这一背景下解决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问题的基本思路,对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马克思恩格斯农业合作社思想内容丰富,它是在不断总结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经验中形成和发展的,它既包括对西欧农民生活现状的描述,也包括对农民参加无产阶级革命的总结,甚至对于工农联盟这一思想也有重要分析。因此,本文对这一系列内容的阐述由六个部分构成,其基本逻辑表现为:前言部分简要陈述了论文的研究意义,研究思路和方法。第一部分对农业合作社的内涵进行解读,通过生产、流通、分配三个环节体现农业合作社的内涵。在生产、流通、服务、信用等领域,将农业合作社归为四大类型,并且总结出农业合作社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利益相关性和国家帮助的特征。第二部分是根据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运用历史演进的方法,介绍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促使早期合作思想的产生,而马克思恩格斯农业合作社思想则是在肯定和批判空想社会主义合作社思想过程中,在总结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经验中得以产生和发展的。第三部分是对马克思恩格斯农业合作社思想基本内容的论述,在深入研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的基础上,将这一基本内容归纳为农业合作社性质、发展农业合作社的目的、农业合作社原则以及农业合作社功能四大部分,对马克思恩格斯农业合作社思想基本内容的阐述。第四部分是在分析马克思恩格斯农业合作社思想的基本内容之后,总结马克思恩格斯农业合作社思想的基本特征。其中包括与与科学社会主义相呼应的革命性、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鲜明阶级性和契合实际的务实性。第五部分是结合我国农村发展的现实需要,提出马克思恩格斯的农业合作社思想不仅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指导意义,也是新时期党的农业合作社思想的理论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