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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于1983年,到如今有26年的发展历史。在这26年中,中国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主要是作为对外宣传的有效手段在发挥作用,因此,学界对它的研究也比较少。2003年SARS事件成为了中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转型的契机,此后,中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开始转向对内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上,所发布的信息也多为贴近百姓生活的政府举措。而国内对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研究在2003年以后逐渐升温。本文从新闻传播学的一些经典理论入手,结合中西方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发展历程和实践经验,以期为中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发展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本文还尝试从中国传统文化入手,分析传统文化为建立健全当前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所能提供的理论滋养。从理论上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是一个涉及新闻学、传播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等领域的综合课题,本文仅从笔者所研究的新闻传播学专业的理论来进行探讨。传播学上的不同理论视角为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在发言人的角色定位及相应的功能承担、角色意识或技能等方面提供了不同的思路,而当代新闻理论又可以为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归纳出新闻性、党性和指导性三大规约。从实践上看,美国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较为完备。通过对中美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在发展历程、设立背景、各自特点上的对比,可以看出中美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在法律基础、实施目的、制度化程度和信息反馈机制上存在的差异。而中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由于观念和体制上的问题目前还存在着保障机制不健全、新闻发言人职业化程度不高、新闻发布内容存在片面性、缺乏双向沟通渠道、媒体选择不全面以及集中体现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中的缺乏时效观念、信息不透明等等不足之处。对于这些不足,美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借鉴意义就在于,一方面,政府要及时公布重大信息,另一方面,媒体也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做到公正与中立。具体来说,笔者认为,解决中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的需要转变落后观念、完善相关立法、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提高新闻发言人自身的素质、做好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等方面,而中国的传统文化也能为中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完善提供一些理论滋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