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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我国国情来看,我国己经步入了老龄化社会。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我国现有的养老保障制度发展相对滞后,给中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都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养老问题俨然成为了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各地也在不断探索解决养老问题的新路径,主要是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方式,是指拥有独立产权房屋并且用于养老资金较少的老年人,以房屋担保的方式换取养老金来辅助养老,是一种新颖的养老模式。住房反向抵押贷款面对的主体是年迈的老年群体,并不能期待用该制度解决所有老人的养老难题。但作为从西方移植过来的较为新颖的养老模式,它可以为我们带来更多方法来完善我国养老困境。研究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制度,无疑具有深远意义。近年来,随着居民人均住房持有率的显著提高,南京、北京、上海等城市相继展开了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初步探索,经过试点城市的实施,我国具备了推行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基本要素。但是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理念在我国已经很多年,但实施效果并不理想,目前仍然缺乏相应的配套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这也为我国发展该业务带来了障碍,住房反向抵押贷款顺利实施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因此,讨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制度的法律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在我国的构建仍需更深层次的探究。本文从法律的角度对我国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制度法律问题进行以下研究:第一章,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制度概述。将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制度的概念、特征作了具体阐述,并与传统住房抵押贷款、最高额抵押、以房养老三种相近概念作了比较分析,更进一步的了解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性质。第二章,对美国、英国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制度进行了分析。有利于我国反向抵押贷款法律问题研究,并总结出以保障抵押人合法权益为宗旨,由政府做坚实后盾,以不同方式满足不同需求的养老人,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保障该制度在我国的实施。第三章,阐释了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制度在我国构建过程中的法律问题。首先讨论了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主体制度问题,主要包括抵押人的年龄、抵押权人的选择。其次分析了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制度客体问题,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经济适用房产权问题、小产权房的流通等问题。最后分析了程序追索问题。第四章,综合上文的分析,分别从主体的界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客体的范围、反向抵押贷款的程序和责任机制对该制度在我国的构建提出了一些参考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