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云计算是互联网时代下推动数据资源集中管理、按需供给、高效利用的全新服务形态。近年来,大型互联网企业已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云计算产业布局,各国政府也开始重视并支持、引导云计算产业发展,云计算的实质性应用正逐步深入,信息化时代里一场崭新的重大变革正在上演。云计算把作品的传播范围和速度推向新高,但它同时也给现有的版权法律制度带来了极大的挑战,究其核心,是云环境下作品的获取和利用不再依赖于有形载体上的复制,取而代之的是"临时复制",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版权人对作品的控制能力,"临时复制"因此成为一个饱受争议的法律问题,其争议焦点就是"临时复制"究竟是否属于复制权的保护范围。现有的国际公约对上述问题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给各缔约国留下了充分的解释空间。目前,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已通过国内立法或判例等形式表明各自对于"临时复制"的态度,可谓大相径庭。不论如何,这些国家的立法和判例从字里行间体现了立法者和法官对于本国版权人、云计算服务商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权衡和综合考量。而我国现有的版权法对"临时复制"尚无明确规定,这与我国云计算产业快速发展的现状相比显得滞后。随着云计算的推广,这一问题更加亟待解决。如何寻求版权人专有权利的界限,平衡版权人、云计算服务商和社会公众的利益,成为一个值得讨论的话题。全文共分四章,第一章对云计算"临时复制"加以概述,主要介绍什么是云计算、云计算环境下"临时复制"的技术原理、定义以及云计算"临时复制"的表现形式。第二章为云计算"临时复制"对著作权法的影响,主要包括云计算"临时复制"引发的现实问题及其理论困境。第三章基于各国国内的立法、判例和国际公约,分析"临时复制"是否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复制,是否侵犯权利人的专有权,是否符合权利限制情形。第四章运用实证分析法,立足于我国云计算产业的发展现状、文化产品进口消费状况、版权观念等现实问题,讨论我国法律对"临时复制"应如何规制,从而给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