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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违约与任何历史的过程一样都是充盈着偶然的必然。十四世纪中叶的一场瘟疫竟然孕育了效率违约的种子,1852年Lumley V wanger案的判决使效率违约露出地表,由此进化为契约法规则,而与引诱违约侵权理论并行于世。效率违约实现了从意念到规则的进化。霍姆斯主义像一根线把原初的分散的效率违约个案串起来,效率违约演进成为一项契约法原则。霍姆斯主义成为效率违约实现第一次飞跃的原点。随着科斯的出现,新制度经济学与科斯定理为效率违约进入新的殿堂提供了可靠的理论储备。波斯纳的出现,实现了霍姆斯主义与科斯定理的融合,由此造就了效率违约的第二次飞跃。科斯定理成为第二次飞跃的理论原点。这次飞跃中,它由一项契约法规则与原则的复合体演进成为可以对制度设计和行为选择做出评判的法律理念与法律精神,这是人类制度设计中少见的场面。通过对效率违约的原初性考察,本文发现了效率违约理论的一条发展进路及与之相应的三个层面。即,在“意念—规则—原则—精神”进路之下构筑出一幅由规则层面的效率违约、原则层面的效率违约和法律理念层面的效率违约组成的三位一体的图景。按照这条进路,本文分为七章展开论述:第一章,效率违约的起源,分析效率违约产生的制度依赖、效率违约与引诱违约侵权责任的分离以及霍姆斯主义与效率违约理论三个主题,其目的是找到效率违约的生长点;第二章,效率违约理论的展开,对效率违约的理论根基、核心、理念等问题深入分析,并深入考察效率违约与引诱违约侵权理论的关系,由此揭示出效率违约的原初理论;第三章,效率违约的价值定位,通过分析法律经济学价值观发现了效率违约的价值取向是社会福利最大化;第四章研究了效率违约的核心要素,对效率违约的制度结构进行分解;第五章,效率违约的制度拓展,发现了效率违约超越合同法规则和合同法范畴的轨迹;第六章,效率违约的精神超越,研究发现效率违约既是合同法规则,也是法律适用原则,还是法律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