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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理苍洱地区的白族村落,女性是敬神拜佛仪式的主体,从事宗教活动是白族女性生活世界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几乎家家女性都会根据特定时间,在家中、村落、山脚、海边,或前往喜洲、大理乃至周边县市的庙宇敬神拜佛。所敬的神祇有当地的本主神,原始信仰,传说人物,也有儒释道中的圣人。白族女性为什么如此热衷于宗教生活?许烺光认为这是当地受祖先崇拜文化的影响,而产生男女地位的不同,女性因为在父系继嗣结构的世俗生活中地位较低,因而只能在灵魂世界逃避,以寻求心灵的安慰和补偿。本研究根据在大理喜洲镇周城村一年的田野调查,透过对白族女性宗教生活的观察以及当地人的解释,认为白族女性的敬神拜佛并非是许烺光所说的心理逃避,而是受社会文化结构的制约。同时,白族女性的关系性主体在其宗教实践中展现,以关系性的力量构建家庭的关系网络,维持宗族间的联合,凝聚地域共同体内部的族群认同,从而促进白族社会结构与历史的统一。在这一过程中,白族女性的宗教实践呈现出将神圣与世俗“互嵌”的特点。在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周城村,白族女性的宗教职责是由家庭来定义的。婚嫁仪式已象征了女性需要在婚后负责整个家庭的祈神拜佛,在日常生活中,女性如果不为家庭去寺庙求神了愿,会被认为是没有后代或不关心后代。而女性也透过不定期的与自己的娘家和女性朋友共同去寺庙打拼伙,构建自己小家庭的关系网络。对于周城村每一个小家庭所属的宗族来说,宗族的男性成员是宗族敬祖仪式和敬神仪式的主体,体现着宗族的凝聚力和宗族力量,女性则是辅助性的服从宗族的仪式调配。在小家庭成员仪式办客中,宗族成员需共同去敬村落本主神,其中宗族的男性成员负责隆重去敬与本姓氏宗族有关的本主庙,女性则负责敬另一边其他姓氏宗族所属的本主庙。女性的仪式虽然是次要的和较不明显的,但其关系性的作用在于对村落姓氏宗族分裂倾向的缓和,维持理想的村落团结。当儿女长大成人,女性逐渐从家庭事务的台前退出时,习俗要求女性加入村落当中的女性宗教团体莲池会,在村落的公共宗教团体中代表家庭进行宗教活动。两千多名莲池会会员,透过每年的上会与供会,更新着家庭与神祇的关系。同时,莲池会也日渐成为关系性主体的女性的权力场域,并有少数女性突破传统的习俗进入到以老年男性为主的洞经会宗教组织中,改变着宗教格局。每年的农历二月至四月的接送金姑驸马的仪式是以喜洲为中心,北至周城,南至湾桥一带的地域共同体的朝圣仪式。白族女性作为娘家人代表整个地域共同体,需要远赴巍山去接“我们嫁出去的姑娘”金姑回娘家。接到金姑以后,地区境内才能得平安,是地域历史情感的表达。同时,白族女性代表村落的朝圣仪式更新了地域共同体的认同,而在这一阈限中白族女性也获得了一定程度的主体空间。以上白族女性在社会制约下的宗教实践,也呈现出将神圣与世俗互嵌的特点。一方面,在敬神的供品与仪式中,女性透过煮饭敬神并与神共餐,更新与神佛的关系,仪式中的祷辞与唱调子、跳舞等,是女性自身的情感与神圣的情感的共融。同时女性以自己亲身加入佛门,并在家庭与佛门中往来的方式与神沟通。另一方面,女性关系性主体表现的情感特征,习惯性地在世俗领域与神圣领域间建立想象性的联系,使世俗的事物神圣化,神圣的事物世俗化。总之,白族女性的宗教实践,体现了白族女性的生活世界与生命世界的联结,是白族女性对自我与他者的认知,对此世与彼岸的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