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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0年10月郑州粮食批发市场首次引入期货交易机制算起,中国期货市场发展至今已有25年的时间。通过2014年全国期货市场交易数据来看,累计成交量达25.06亿手,累计成交额达291.99万亿元,同比增长21.54%和9.16%,可以看出中国期货市场规模之大,发展速度之快是有目共睹的。与此同时,在国内期货市场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多个著名案例,比如1994年的上海“粳米”事件,1995年的“327”国债事件,海南棕榈油M506事件,苏州“红小豆602”事件,胶板“9607”事件,广联豆粕系列逼仓事件,海南中商所F703咖啡事件,大连玉米C511暴涨事件,天然橡胶R708事件等,都使期货市场秩序受到严重干扰,交易规则受到严重破坏,并伴随多空双方的激烈对抗,带动相应期货品种的期价暴涨或暴跌,最终导致该期货合约归于沉寂。然而这一切市场异常行为都源于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彼此之间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而展开长期的信息博弈。期货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各市场参与主体能够及时、完整、准确、真实地披露投资信息,保持透明的期货交易环境,使期货市场能够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健康快速发展。信息披露是期货市场一系列信息行为的首要环节,决定着信息传输、解析和反馈活动的有效性。一旦期货投资信息披露失真,会导致处于信息劣势地位的投资者做出错误的投资判断,惨遭重大损失。因此,为严格打击信息披露失真行为,给期货市场营造一个良好的信息生态环境,最大限度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研究期货投资主体之间信息披露的博弈是十分必要的。鉴于此,本文以“期货投资主体信息披露的博弈研究”为题目展开论述。依次建立了期货公司与交易所、期货公司与投资者、期货公司与证监会,以及证监会、交易所与投资者三者之间的信息披露失真的博弈模型,来分析和演绎期货市场信息披露的多方动态博弈过程,并结合2015年最新的股灾事件进行实例研究与分析,论证了我国期货在投资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很大的问题,出现信息不对称、信息虚假、信息过期等现象,最后得出结论,提出几点建议,即必须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加大相应的监管力度以及对披露虚假信息人员的惩罚力度,同时要尽量拓宽信息披露的渠道,从而更加广泛地披露期货投资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