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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初,我国面临着巨大的人口老龄化压力,养老资金和养老服务的不足将严重制约着老年人生活水平和福利水平的提高。而传统养老模式面临着来自于外部与内部强烈的冲击,使得传统的养老模式逐渐开始发生变化。政府职能的转变,单位养老职能的弱化直至消亡,家庭结构与观念的变化促使传统的政府—单位—家庭的养老模式发生裂变。随着各种冲击的不断深入,“社会福利社会化”的理念也逐渐成为社会认识的主流,各种养老模式逐渐发生融合,各种养老力量经过分解与重组,最终形成与传统养老模式不同的新型的和多样化的养老模式。我国的养老事业虽然应当走向制度化,但又不能再走官督、官管、官办或官管企业办的老式道路。政府从直接的养老服务提供者的角色中剥离开来,强调对养老资源的合理配置,重点履行监督职能,而具体的养老服务的提供交由民办,引入市场的手段来提高养老资源的利用效率,从而构建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型的养老模式,必然要走句“官督民办”的道路。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在对我国目前现行养老服务方式进行有效的总结和梳理之后,指出各种养老服务方式存在的问题,从理论上对我国传统养老模式裂变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同时指出,社会化养老出现了融合,呈现出新的特点,随之指出“官督民办”社会化养老模式将是融合的新趋势。进一步详细考察了“官督民办”社会化养老模式的含义与特征和运行机制,从法制、实施、监督与管理几个层次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说明了“官督民办”社会化养老模式的宏观运行机制,明确了政府的职能与实施主体(非营利性机构)的职责。接着详细讨论了“官督民办”社会化养老模式的实施主体——非营利机构的管理,使得其发挥最大的效益。最后总结全文,指出“官督民办”社会化养老模式实施的关键和核心所在。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明确了“养老福利社会化”的具体运作模式“官督民办”,以及其深化和发展的基本趋向,这也是对现实各种不断变化的养老模式的经验总结。而且详细讨论了其含义、特征及其运行机制,明确了非营利组织作为这种养老服务模式实施主体需要在管理上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