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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行网络诽谤法律规制的司法现实中,“因言获罪”案件时有发生。尤其在涉政府公职人员的网络诽谤案,国家公权机关往往主动介入,动辄刑拘并提起公诉甚至判刑入罪。“诽谤领导案”频发的危害,背后反映的是诽谤罪公诉程序在法律适用与司法执行上的漏洞与偏差,更反映出在对公民言论表达话语实践的法律规制中,公民表达自由权利本位的缺失。公民言论表达自由具有宪法权利属性,其对于民主政治与社会文明的发展进步有着不可替代的价值与意义。尤其是在信息网络的特定语境下,公民的网络表达已经成为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参与渠道,一种良性的民主协商范式,应充分体现对公民网络表达与舆论监督的保障。公民表达权与名誉权的冲突与平衡构成网络诽谤法律规制的法理逻辑和核心概念,其既是保护公民名誉权的法,又是约束言论表达的法,因此必须兼顾两者的平衡。而我国目前的网络诽谤法制现状却呈现出对公民言论表达的过度限制,尤其是公诉化的泛滥,严重偏离了其立法初衷和法律精神,更压制了公民的网络表达,因言获罪必然造成极度的寒蝉效应。综上,本文从保障公民表达自由的视角,提倡网络诽谤罪的去公诉化,将该类案件还原为刑事自诉或民事侵权案,并指出宽松公民言论表达的舆论环境是网络诽谤法律规制改革完善的方向与目标。本文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介绍说明了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并阐明选题的研究背景与研究价值。第二章主要探讨刑事网络诽谤罪公诉化的现状及其危害,并分析造成这种现状的法律规制漏洞与偏差。第三章探究网络言论表达的权利属性与宪政价值,以及法律制度生态与表达自由的实现之间的矛盾与张力。第四章从言论表达与公民名誉权的冲突与平衡入手,分析我国对公民言论表达进行过度限制的网络诽谤法制现状。第五章针对诽谤罪公诉化的危害与言论表达权的意义价值,论述去公诉化问题及其可行性。第六章基于保障公民表达自由的视角,进一步探讨网络诽谤的认定与惩治应当秉承的原则与应有的标准,论证宽松公民言论表达自由的法制环境是网络诽谤法律规制改革完善的方向与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