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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性规划理论源于西方上世纪60年一系列民主、民权运动的兴起,由Paul Davidoff根据其“规划选择理论”而提出的。其核心理念是打破传统理性规划中自上而下的,由少数专业人员表达他们的意志并以此来规范城市社会各类群体和个人行为的精英式的规划模式,提倡规划师应担当社会化利益代言人的职责,客观、中立地对待城市各种问题。论文根据倡导性规划的基本理论,分析研究当前发达地区特别是珠三角地区在经历了30年的改革开放后,城市建设快速发展,自下而上的发展模式与自上而下的管理体制对城市规划的编制、实施、管理等问题的影响。提出在城市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应求同存异,在多重利益主体的基础上广泛实现公众参与,征求不同利益团体的意见,运用并落实倡导性规划的理念,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进行动态的规划与控制,实现城市和谐有序发展。论文共分为六个章节。第一章,主要阐述倡导性规划的研究背景和现实意义,并对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明确研究内容、方法及技术路线。第二章,基础理论研究和已有实践研究,主要简述了倡导性规划的基本理论及相关的其他理论,研究国内外在倡导性规划方面的实践,探索倡导性规划的理论体系和操作体系。第三章,通过分析珠三角地区对倡导性规划的需求及实践的历程,提出倡导性规划应用在珠三角地区的发展方向。第四章,分析现阶段珠三角地区小城镇发展的历程和规划建设的问题,运用实例分析方法,通过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总体规划中对倡导性规划的应用研究,提出了在珠三角地区镇一级层面应用倡导性规划的可行性与现实局限,以总结出一些可行性方法。第五章,研究倡导性规划在村庄规划中应用的本质,运用实例分析,通过倡导性规划在番禺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中所起的作用和意义的阐述,提出在村庄一级层面应用倡导性规划的方向。最后为结论与今后研究展望,对整个论文进行总结,提出倡导性规划在未来研究的方向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