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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正处于一个黄金发展期,同时也处于一个安全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使得政府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关注。由于食品安全属于公共产品属性,而市场机制在公共产品的提供上又往往难以发挥作用,保障食品安全这一公共产品的提供,就成为了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为此,政府必须提高机构运转的高效性和政府干预的有效性,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一个良好的监管机制,创造一个良好的监管环境,在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努力下,共同构建一个无缝隙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切实保卫食品安全。 本文以政府监管、公共产品、市场失灵、政府失灵以及公共治理理论为指导,结合昆明市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切入,对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与对策做了探讨研究。文章分为导论和正文,其中:导论由四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介绍了选题背景、研究的目的意义、思路方法,第三部分对“食品安全”和“政府监管”的基本概念进行了界定,第四部分阐述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概念和特征,以及公共产品、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和公共治理的有关理论;论文的正文则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提出了昆明食品安全监管现状;第二部分查找了昆明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从食品安全法规政策、监管主体、监管方式以及监管环境等方面,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研究;第四部分针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昆明市食品安全监管,结合2013年国务院实施的新一轮机构改革,提出了对策建议。论文最后的结语在对全文进行归纳总结的基础上,也对昆明市未来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