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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人对专利保护意识的不断加强,专利侵权案件占专利纠纷的比例逐年上升。在此情况下,如何认定专利侵权,如何适用相关原则来更好平衡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利益无疑成为日益突出的问题。本文正是从当下的司法适用现状入手,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从侵权行为的法律特征及构成要件分析界定何为专利侵权行为。二、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侵权判定,其中论述了(一)保护范围的确定(二)侵权判定的方法(三)侵权判定的几个基本原则:1、全面覆盖原则2、等同原则3、禁止反悔原则4、多余指定原则,本文对于以上原则分别从概念及适用中应注意的问题出发,并通过案例说明及原则的国际比较,更好的阐述该原则的内涵及适用。三、外观设计的侵权判定,论述了(一)外观设计专利的特征,什么样的专利符合外观设计专利条件。(二)外观设计专利判定:1、合理解释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2、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判定方法,主要论述了专利司法机关在判定外观设计侵权所采用的混淆理论,即根据对消费者是否会造成混淆来确定是否构成侵权。四、间接侵权,主要谈了(一)间接侵权的概念即行为人的行为本身并不构成直接实施他人专利的侵权,但却教唆、帮助、诱导他人实施专利,发生直接侵权的行为,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诱导或教唆他人侵犯专利权的故意,客观上为直接侵权行为的发生提供了必要条件。(二)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从主观及客观几个方面阐述了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三)间接侵权的可能形式,根据实践总结出在哪些方面可能存在间接侵权。(四)案例说明(五)间接侵权的国际比较。五、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稿可能对侵权判定的影响,(一)发明或实用新型,修改稿对第五十七条进行了重大修改和增加。将等同原则、禁止反悔原则明确在修改稿中。(二)外观设计专利,修改稿对二十七条和五十六条进行了修改,将原来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简要说明”放入了专利法里,提升了简要说明的分量,这对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提供了一个更加科学、可靠的方式。最后本文作了一下总结,在当今专利司法领域对于侵权判定原则理解及适用还存在一些不统一的地方,因此如何确立统一且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侵权判定原则,这对更好的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专利法的第三次修改已经作出了有益的尝试,但是对有些原则还是存在些争议,因此如何平衡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利益的需要,如何在专利司法领域对这些原则进行统一运用,这些都是今后我们所要面临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