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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市场是货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商业票据市场和银行承兑汇票市场。 发展票据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一,它与货币市场的基础性地位分不开;第二,它与企业融资的需要分不开;第三,它与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需要分不开;第四,它有利于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和人民银行间接调控职能的发挥;第五,它是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 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票据市场活跃,调整票据市场的民商事法律规范较为完备。而我国票据市场的发展明显滞后,主要体现在:票据市场缺乏必要的成市能力;市场分裂割据;风险大、收益低;利率市场化滞后;票据市场法制不健全。 法律对促成票据市场的完善、繁荣与健康运行大有可为:第一,通过相关法律的修改与完善,可以促进银行承兑票据、商业票据及融资性票据的发展,丰富和规范票据市场的交易工具;第二,通过修改票据法的有关规定,促进票据的流通转让,规范票据回购与福费廷业务,丰富与规范票据市场的交易方式;第三,通过修改与完善相关法律,拓展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的票据业务范围,建立票据做市商制度,丰富与规范票据市场的交易主体;第四,通过立法和严格执法,控制票据市场风险,促进票据市场利率自由化,保障票据市场健康发展,营造和规范票据市场的交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