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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过程中,政府在经济体系中能否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对国民经济运行是否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保证社会利益合理分配,国民经济稳定发展,对政府干预经济职能的发挥和运用进行法律约束已成为当前经济发展阶段的重要课题。以1929年大萧条和1979年国际石油危机为界限,关于政府干预的经济理论分别经历了自由主义、凯恩斯主义和新自由主义三个阶段。在当前市场经济获得充分发展的时期,政府需要依法对经济进行适度干预已成为经济法律学界的共识。中国现阶段处在向健全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