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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念调整指的是一个理性主体将信念从一种状态转变为另一种状态的过程。具体地说,它是人们在发现新信息和原有信念系统不一致后,确定原有信念的哪一部分和新信息相冲突并对原有信念的某一部分作出调整和改变,以接受新的信息,适应新环境的过程(Elio,&Pelletier,1997).关于信念调整的机制,哲学和人工智能理论提出了两个基本原则:最小化改变原则和信念牢固性原则。前者强调,在遇到不一致信息时,人们会对原来的信念作出最小化,最保守的调整和修正,从而尽可能多地保留原来的信念(Gardenfors,1988;Harman,1986;James,1907).后者指出,信念在人的知识体系里,其牢固程度有所差异。当必须要放弃或改变一些信念的时候,人们会选择放弃那些最不重要的信息(Gardenfors,1992).以上两个原则的共同问题是,缺少明确的操作化定义,缺少一种合理的测量最小化改变和信念牢固性的手段,最重要的是缺少实证数据的支持。心理模型理论是目前信念调整领域中第一个完整而系统的心理学理论。它强调,信念是通过心理模型的可能性的方式来表征的,这种表征方式决定了人们信念调整的过程(Johnson.Laird,& Byrne,2002;Johnson-Laird,Girotto,& Legrenzi,2004)。当人从不一致信念推理到一致信念的时候,要经过3个计算过程,每一个过程中,人们分别遵守相应的原则:首先人们会用模型一致性原则来检测不一致信息,然后是遵循不匹配原则作出修正哪一部分信念的决定,最后是产生解释以最终解决信念的冲突(Johnson-Laird,Girotto,& Legrenzi,2004).心理模型理论存在的问题是,它认为信念的表征和信念调整的过程是确定性的,非概率性的。它夸大了理性在信念调整中的作用,它采用二分思想,把人的信念调整看做是个或者否定大前提或者否定小前提的的过程,不符合人们实际的心理过程。此外,该理论还弱化了解释的作用。解释机制假说是继心理模型理论之后,关于信念调整的第二个心理学解释。它认为,当遇到不一致信息之后,人们会主动建构解释,并将它作为一个新成分,引入原有因果结构,人们正是基于这种新的因果结构进行信念调整的(Walsh,& Sloman,2004,2008; Walsh, Johnson-Laird,2009).解释机制假说目前缺少对信念调整过程或阶段的研究,尤其缺少理论观点的系统构建。基于以往关于信念调整的研究,本研究通过5个实验,围绕“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以信念调整的机制为中心,以解释对信念调整的决定性影响和解释建构的阶段为两个基本点,逐步探索因果信念表征的可能形式,因果信念调整的机制及其可能的过程和阶段,从而检验以往关于信念调整的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发展信念调整的心理学理论模型。为了初步探讨解释是否会对因果信念修正的过程产生作用,研究一在传统的信念调整的任务中操纵了因果结构和新信息的呈现顺序,对比和检验了心理模型理论和解释机制假说。实验一中被试的任务是,在知觉到不一致信息后选择修改大前提或者小前提。实验自变量为:因果结构,包括肯定的因果结构(cause:A发生了导致B发生)和否定的因果结构(prevent:A发生了阻止B发生);分类前提和事实的呈现顺序,包括肯定前件式(先呈现分类前提再呈现事实,A-not B)和否定后件式(先呈现事实再呈现分类前提not B-A)。实验因变量为被试选择修改大前提的分数。实验一的结果与心理模型理论(Hasson,& Johnson-Laird,2003)预测不一致的是,因果结构和呈现顺序之间的交互作用差异不显著,被试在所有条件下都有修改大前提的强烈倾向,这种倾向在否定的因果结构(prevent)中比在肯定的因果结构中更为明显,肯定前件式和否定后件式这两种呈现顺序对被试修改大前提的倾向没有显著影响。实验结果初步支持基于因果模型理论的解释机制假说,而不支持心理模型理论。为了进一步确定解释对信念调整过程的决定性影响,研究二直接操纵针对不同前提的反例的解释可获得性高低。本研究中被试的任务是,在检测到不一致信息后,需要选择修改大前提或者类别前提或者两者都修改或者两者都不修改,实验记录被试在每个选项中的分数。实验二和实验三分别采用熟悉和假设性的实验材料,自变量为针对不同前提反例的解释可获得性。在选择任务之后,被试还需要对题项中的冲突信息给出解释,实验者对被试给出的解释进行分类。实验结果发现,无论是熟悉的还是假设性的实验材料中,无论是在选择任务中还是在解释任务中,对前提反例的解释可获得性的操纵可以直接影响被试对原有信念的调整模式,提高针对某类前提的反例的解释可获得性可增强修改某类前提的倾向。此外,熟悉和假设性任务下反应模式的一致性说明了目前的信念牢固性原则对信念调整的解释力比较小。前两个研究基本上可以从功能上证明,前提反例的解释可获得性决定人们信念调整的结果,要最终确定解释和信念调整反应之间的因果关系,时间上,解释的构建必须发生在信念调整决策之前。因此,研究三的目的是在新的实验范式基础上探索解释构建发生在信念调整中的哪一个阶段。以下两个实验分别研究了不同概率命题的信念调整任务中,人们建构解释可能发生的阶段。实验四的自变量为:大前提的概率高低(那些包含了很少失效条件的命题为高概率命题,那些包含了很多失效条件的命题为低概率命题)和解释的时间(在大前提出现之前让被试对可能的反例进行解释或者在矛盾信息出现之后让被试对出现的反例进行解释)。实验因变量为:解释产生之前和之后对同一因果信念的概率判断值。实验结果发现,在高概率命题中,大前提之前要求被试对其可能的反例进行解释会降低之后对此前提的概率判断,而在低概率命题中,前提的概率判断因此受到的影响就会小很多。无论是在高概率的信念中还是低概率的信念中,无论是大前提之前给出反例解释还是之后给出解释,只要后面出现关于反例的新信息,被试都会降低针对原来大前提的概率判断。不过,高概率信念条件下的信念调整幅度显著高于低概率信念条件下的信念调整幅度。实验四的结果说明,原有信念概率的高低是影响信念调整的一个重要因素,进一步证实人们的信念表征更可能是概率性的。人们对低概率前提的表征中可能包含了反例的解释,对于高概率的信念,因为其反例的解释可获得性相对比较低,需要附加的任务才可以增加被试提取反例解释的主观努力。另外,人们对解释在信念调整中的作用的评估可能是一个动态过程。实验五采用单因多果的因果结构(A发生导致B发生;A发生导致C发生),以一般性的规则信念为材料,要求被试在知道原因发生和一个结果发生或者没有发生后判断另一个结果发生的概率大小(P(C/A,B)(一致条件下)或者P(C/A,-B)(不一致条件下))。实验自变量为:新信息的一致性(和原有信念一致的或者不一致的信息)和解释提示问题的相关性(直接询问导致新信息一致性原因的问题为相关问题,否则为不相关问题)。实验因变量为:前后对结果的概率判断,对新信息的阅读时间(RT1)以及第二次判断概率的时间(RT2)。实验结果发现,在概率判断上,当之后出现的新信息是反例时,人们会降低原因所导致的各个结果的概率。当之后出现的新信息是正向例子时,人们会提高原因所导致的各个结果的概率。在反应时上,无论后面解释提示的问题是否是相关问题,人们阅读不一致信息的时间要长于一致信息的时间。在最后判断条件概率P(C/A,-B)或者P(C/A,B)时,不一致条件下,两种问题类型条件下判断反应时没有显著差异。致条件下,问题不相关条件下的判断反应时要长于问题相关条件下的判断反应时。实验五的结果说明,人们会在遇到不一致信息时,马上搜寻解释,而不会在遇到一致信息时,有意去解释原因导致结果的机制。但之后的信念调整任务,比如判断条件概率P(C/A,B)会迫使被试在遇到一致信息后进一步思考因果机制。研究三发现了人们构建解释发生在信念表征阶段或者阅读矛盾信息时,即人们是在决定如何修改信念之前构建解释的。研究三在时间上确定了解释可获得性和信念调整反应之间的因果关系。以上三个研究不能很好地支持以往关于信念调整的理论解释,本文因此提出了基于因果模型理论的解释机制假说:人们对因果信念的表征基于的是因果结构,而不是心理模型。对于因果信念,无论是最开始的信念表征还是遇到新信息后的信念调整过程,都更可能是概率性的,而非确定性的。人们很少会直接否定一个前提,而更多地是去修改或者调整前提的概率。从加工阶段上来看,在遇到新信息后,人们先评价不一致信息,然后构建解释,最后根据所产生的解释对原有信念的强度进行重新的调整。从加工机制上来看,解释的性质决定了人们信念调整的模式。对于低强度的信念,人们在表征大前提的时候可能就包含了反例和反例解释。对于高强度的信念,人们是在遇到矛盾信息之后构建解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