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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及研究目的:
在患者发生心脏骤停时,心肺复苏(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CPR)是唯一可以逆转死亡的治疗方法。然而很多疾病终末期患者由于没有提前做出复苏决策而接受实际效果不佳的CPR治疗。不复苏指示(do-not-resuscitate order,DNR order)是指患者在发生心脏骤停前预先拒绝接受CPR治疗的决定。随着临终关怀事业的发展,DNR指示受到了世界各地医疗机构的广泛应用。既往研究指出患者签署DNR指示与多种影响因素有关,如性别、年龄、种族和疾病种类。由于不同地区在政治、经济和医疗制度等方面的差异,这些研究的结果不能直接推广到中国大陆。目前我国DNR指示相关研究较少,所以本研究在中国大陆一家综合性医院探究院内心脏骤停(in-hospital cardiac arrest,IHCA)患者中DNR指示的签署率和相关影响因素。
研究方法:
本研究回顾性纳入了从2019年7月至2020年9月间山东省一家综合性三级医院内所有发生IHCA的患者,并从医疗记录中收集患者人口学资料和临床资料,将患者分为签署DNR指示组和不签署DNR指示组。本研究采用SPSS25.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首先对数据进行单因素分析,比较有无签署DNR指示两组患者间的资料。当计量资料符合正态分布时,计量资料的分析使用t检验,结果以均数±标准差表示。当其不符合正态分布时,则使用非参数检验,结果使用中位数(四分位数间距)表示。计数资料的分析使用卡方检验,结果以频数(百分比)表示。其次我们使用多因素Logistic回归校正混杂因素,分析出独立影响IHCA患者签署DNR指示的相关因素,计算优势比(odds ratio,OR)及其95%置信区间(confidence interval,CI)。P<0.05时认为该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果:
1.研究共纳入1154名IHCA患者,其中535名(46.4%)患者签署了DNR指示。
2.在纳入的1154名IHCA患者中,697人为男性,占比60.4%;总人群平均年龄60.6±22.5岁;515名患者为医院所在地居民,占比48.3%,551名患者为外地居民,占比48.3%;IHCA患者人群骤停前住院天数的中位数为5(1-15)天。
3.签署DNR指示的IHCA患者中的女性比例(P<0.05)、年龄(P<0.001)、骤停前住院天数(P<0.001)、医院所在地居民比例(P<0.001)都显著高于不签署DNR指示的IHCA患者。
4.签署DNR指示的IHCA患者中,新发冠状动脉心脏病比例显著低于不签署DNR指示的IHCA患者(P<0.05)。
5.签署DNR指示的IHCA患者中,有冠状动脉心脏病病史的比例(P<0.001)、高血压的比例(P<0.001)、肺部感染的比例(P<0.001)、呼吸衰竭的比例(P<0.001)、休克或低血压的比例(P<0.001)、急性卒中的比例(P<0.05)、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的比例(P<0.001)、恶性肿瘤的比例(P<0.001)、中毒状态的比例(P<0.05)显著高于不签署DNR指示的IHCA患者。
6.二元Logistic回归表明,女性(OR 1.491;95% CI 1.130-1.965)、高龄(OR 1.016; 95% CI 1.008-1.024)、本地居民(OR 1.790;95% CI 1.344-2.383)、癌症(OR 3.316; 95% CI 2.461-4.468)、急性卒中(OR 1.821;95% CI 1.235-2.686)、休克(OR 1.735;95% CI 1.301-2.313)、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OR 1.527;95% CI 1.149-2.028)、肺部感染(OR 1.398;95% CI 1.052-1.859)、呼吸衰竭(OR 1.356;95% CI 1.009-1.823)与更高的DNR指示签署率独立相关;新发冠心病患者倾向于不签署DNR指示(OR 0.592; 95% CI 0.419-0.837)。
结论:
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DNR指示签署率较低,患者是否签署DNR指示与人口学和临床特征有关。
在患者发生心脏骤停时,心肺复苏(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CPR)是唯一可以逆转死亡的治疗方法。然而很多疾病终末期患者由于没有提前做出复苏决策而接受实际效果不佳的CPR治疗。不复苏指示(do-not-resuscitate order,DNR order)是指患者在发生心脏骤停前预先拒绝接受CPR治疗的决定。随着临终关怀事业的发展,DNR指示受到了世界各地医疗机构的广泛应用。既往研究指出患者签署DNR指示与多种影响因素有关,如性别、年龄、种族和疾病种类。由于不同地区在政治、经济和医疗制度等方面的差异,这些研究的结果不能直接推广到中国大陆。目前我国DNR指示相关研究较少,所以本研究在中国大陆一家综合性医院探究院内心脏骤停(in-hospital cardiac arrest,IHCA)患者中DNR指示的签署率和相关影响因素。
研究方法:
本研究回顾性纳入了从2019年7月至2020年9月间山东省一家综合性三级医院内所有发生IHCA的患者,并从医疗记录中收集患者人口学资料和临床资料,将患者分为签署DNR指示组和不签署DNR指示组。本研究采用SPSS25.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首先对数据进行单因素分析,比较有无签署DNR指示两组患者间的资料。当计量资料符合正态分布时,计量资料的分析使用t检验,结果以均数±标准差表示。当其不符合正态分布时,则使用非参数检验,结果使用中位数(四分位数间距)表示。计数资料的分析使用卡方检验,结果以频数(百分比)表示。其次我们使用多因素Logistic回归校正混杂因素,分析出独立影响IHCA患者签署DNR指示的相关因素,计算优势比(odds ratio,OR)及其95%置信区间(confidence interval,CI)。P<0.05时认为该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果:
1.研究共纳入1154名IHCA患者,其中535名(46.4%)患者签署了DNR指示。
2.在纳入的1154名IHCA患者中,697人为男性,占比60.4%;总人群平均年龄60.6±22.5岁;515名患者为医院所在地居民,占比48.3%,551名患者为外地居民,占比48.3%;IHCA患者人群骤停前住院天数的中位数为5(1-15)天。
3.签署DNR指示的IHCA患者中的女性比例(P<0.05)、年龄(P<0.001)、骤停前住院天数(P<0.001)、医院所在地居民比例(P<0.001)都显著高于不签署DNR指示的IHCA患者。
4.签署DNR指示的IHCA患者中,新发冠状动脉心脏病比例显著低于不签署DNR指示的IHCA患者(P<0.05)。
5.签署DNR指示的IHCA患者中,有冠状动脉心脏病病史的比例(P<0.001)、高血压的比例(P<0.001)、肺部感染的比例(P<0.001)、呼吸衰竭的比例(P<0.001)、休克或低血压的比例(P<0.001)、急性卒中的比例(P<0.05)、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的比例(P<0.001)、恶性肿瘤的比例(P<0.001)、中毒状态的比例(P<0.05)显著高于不签署DNR指示的IHCA患者。
6.二元Logistic回归表明,女性(OR 1.491;95% CI 1.130-1.965)、高龄(OR 1.016; 95% CI 1.008-1.024)、本地居民(OR 1.790;95% CI 1.344-2.383)、癌症(OR 3.316; 95% CI 2.461-4.468)、急性卒中(OR 1.821;95% CI 1.235-2.686)、休克(OR 1.735;95% CI 1.301-2.313)、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OR 1.527;95% CI 1.149-2.028)、肺部感染(OR 1.398;95% CI 1.052-1.859)、呼吸衰竭(OR 1.356;95% CI 1.009-1.823)与更高的DNR指示签署率独立相关;新发冠心病患者倾向于不签署DNR指示(OR 0.592; 95% CI 0.419-0.837)。
结论:
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DNR指示签署率较低,患者是否签署DNR指示与人口学和临床特征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