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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部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着显著差异,其根本的原因在于东西部在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方面存在着重大差异。本文引入制度变迁概念,从制度变迁与民营经济发展的关系入手,阐明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内生变量。在不同的地区,制度的供给量、变迁速度、实施状况都有所不同,就算相同的制度在不同地区也会带来不同的制度效果。这些制度因素是多方面的,具体包括产权制度、融资制度、激励制度、管理制度、组织制度及非正式制度等等,它们从不同的角度配合或促进经济的整体发展。本文仅从产权制度、融资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三个方面对东西部地区的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安排进行比较分析。得出结论:西部民营经济制度变迁速度较之于东部地区要慢得多,也缺乏高效的制度安排,政府的制度供给行为存在严重的滞后与非理性,制度的实施机制差。最后就西部民营经济发展相关制度安排提出相应对策。认为:一、产权制度安排主要从企业自主创新和完善政策法规两方面展开。二、融资制度创新要从三个方面实现突破,即外源性融资制度创新、民间金融制度创新和民营企业信息披露制度创新。三、非正式制度创新则要从提升非正式制度对西部民营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着手,如加强诚信文化建设;树立高薪-高竞争力的良性循环价值取向;转变企业治理结构中的家族文化观念;全新投资理念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