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中国1979年刑法分则第八章所增设的新罪名,该罪名的设立是中国针对当前私分国有资产现象普遍、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状况而做出的重要举措,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对国有资产的法律保护有着重要意义.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相关法律不配套,思想认识不统一,造成了此类案件的成案率低、查处难度大的局面,使这一罪名形同虚设.该文对私分国有资产罪主体界定、私分国有资产罪客观方面的认定、私分国有资产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中国1979年刑法分则第八章所增设的新罪名,该罪名的设立是中国针对当前私分国有资产现象普遍、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状况而做出的重要举措,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对国有资产的法律保护有着重要意义.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相关法律不配套,思想认识不统一,造成了此类案件的成案率低、查处难度大的局面,使这一罪名形同虚设.该文对私分国有资产罪主体界定、私分国有资产罪客观方面的认定、私分国有资产罪主观方面辨析、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界定、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处罚问题、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追诉时效问题等方面作了探讨性研究.该文共分六部分.第一部分是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体界定.作者对该罪是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主体范围及自然人能否成为该罪的主体分别作了探讨.其中,在该罪是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问题上,作者认为该罪是单位犯罪;在主体范围上,作者将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体范围界定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并提出了在一定的条件下,即具有法人资格或准法人地位时,上述单位的附属单位也可以成为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体;在自然人能否成为私分国有资产罪主体这一问题上,作者认为在单位犯罪中单位与自然人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自然人不是独立于单位的犯罪主体,自然人所承担的刑事责任是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一部分.第二部分是私分国有资产罪客观方面的认定.作者主要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提出了在办理该罪案件中,对"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和"数额较大"这三个问题的把握认定,并尝试地提出相应的完善立法的设想.第三部分是私分国有资产罪主观方面辨析.作者通过对其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的分析,认为间接故意应构成此罪.通过对其犯罪目的的分析,认为私分行为的目的不是构成该罪的必备要件.第四部分是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界定.其中包括罪与非罪的界定和该罪与相关罪名的界定.在该罪与相关罪名的界定中,作者重点探讨了该罪与贪污罪和私分罚没财物罪的界定,并根据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第五部分是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处罚问题.作者重点对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直接责任人范围作了界定,并认为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团体中对国有资产进行主管或管理人员在一定条件下应承担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刑事责任,同时提出私分国有资产数额大小与直接责任人范围成正比这一观点.第六部分是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追诉时效问题.作者认为现行追诉时效适用于私分国有资产罪,并对私分国有资产罪追诉时效的起算时间作了探讨.
其他文献
肝细胞癌(Hepatocellularcarcinoma,HCC)是临床中常见的高发性、高致死率恶性肿瘤。由于缺少可靠且特异性的早期诊断生物标识物,HCC患者确诊时多为晚期,术后五年生存率不足5%。流行病学表明,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Bvirus,HBV)是诱发HCC的主要因素。作为HBV感染高发地区,我国由HBV诱发的HCC居世界第一。乙肝病毒x蛋白(H
目的:通过补肺汤联合割治疗法治疗肺肾气虚型COPD稳定期的临床观察,对补肺汤联合割治疗法的治疗效果及安全性进行探讨。方法:将符合纳入标准的90例患者,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治疗组1、治疗组2,各组30例。三组均给予相同的生活方式干预,对照组予以单纯西医治疗(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吸入对症治疗);治疗组1在对照组基础上加用中药补肺汤加减治疗;治疗组2在治疗组1基础上加
耶林关于"缔约过失"的发现,为如何规范社会生活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他将德国普通法源的罗马法作扩张解释,冲破了罗马法以来的契约理论框架,使缔约阶段不因缺乏合意而脱离司法的干预.其价值在于,将契约自由原则受制于交易当事人利益的平衡,将社会利益的衡量纳入契约的法律价值判断中.不仅对德国民法典及其他大陆法系国家,而且对英美法系国家、世界公约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该文比较各国立法、判例、学说,并参照中国的实际
该文以挪用公款罪为研究主题,运用历史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以对策指导性、实务性而非纯理论分析为重心,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发展进程为背景,对理解和完善挪用公款犯罪立法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回顾中国刑事立法的历程,尽管刑法理论与实务对挪用公款罪的研究成果众多而且有比较深入的讨论,但是,由于有关的刑事规范的欠缺和法条关系的复杂化,有关挪用公款罪的定罪处罚出现了的诸多问题和疑惑,在司法实践当中,
陆地生态系统为人类的生存提供重要的物质基础,精确评估陆地生物量是非常重要的问题。目前,精确评估陆地生物量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1.多种方法的评估结果之间存在差异。2.生物量样点布置有待优化。森林生物量是衡量森林生态系统的固碳能力和生态服务功能的重要指标,精确估测森林生物量可以为政府制定发展策略提供决策支持。因此,以中国森林生物量的评估为例,探讨多种方法评估结果的差异
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作为文章的开端部分,作者对损害精神赔偿制度的相关概念及历史发展做了简要的介绍.首先从精神、精神损害、精神损害赔偿等基本概念入手,分析精神损害赔偿的特征、性质、功能以及建立精神损害赔偿的意义.然后对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历史发展进行简单回顾.从古代法的萌芽时期经由近代法的形成时期,一直到现代法的完善时期,对一些国家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作了简要说明,最后对中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信息技术凭借其多样化的功能逐渐成为初中语文教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尤其是声影图文的展示功能,让语文知识能够在生动、有趣、真实、鲜活且富有魅力的情境之中呈现出来,赋予了课堂蓬勃的生机和活力。本文结合具体实例,着力探讨了如何运用信息技术趣化课堂教学情境、充实课堂教学容量、拓宽学生认知视野,进而促进初中语文教学策略的最优化、教学效益的最大化。
滥用职权罪是1997刑法新增的一罪名,随着理论研究和司法适用的不断深入,有关该罪的一些问题,争论激烈,观点纷呈.该文对滥用职权罪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研究,旨在进一步推进这一课题的法学理论发展,以便更好地为司法实践服务.全文由绪论和正文两部分组成,约40,000字,其中正文部分分为五个部分.绪论部分论述了滥用职权罪的危害并对滥用职权罪的立法进程进行了追溯.正文的第一部分:滥用职权罪主体的界定,关于滥用职
中国1997年《刑法》中规定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围绕这一犯罪中的具体问题出现了一些不同的认识.该文主要就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的若干问题进行重点研究.作者在简要介绍了境外反黑社会犯罪立法情况和值得中国借鉴的一些立法和司法经验,并结合中国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立法的实际情况,提出中国刑法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即增设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增设参加境外黑社会组织罪和入境从事黑社
该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不纯正不作为犯的理论渊源与立法沿革.首先从秩序、成文法和刑法机能的角度论述其理论及实践问题产生的机缘.其次,对西方与中国有关不纯正不作为犯的理论进行一番梳理,以期对下文的研究做好必要的铺垫.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不纯正不作为犯的概念与开放的构成要件.首先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的概念进行辨析,在与作为犯、不作为犯的分类、不纯正不作为犯的规范结构中探求不纯正不作为犯的概念.其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