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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居有所住目标的重要内容,而后期管理是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的各项政策尚处在研究和探索阶段,后期管理的各项实践仍存在诸多问题。随着“十二五”期间公共租赁住房的大规模建设和配租,尽快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的各项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论文在大量调研和访谈工作的基础上,界定目前我国公共租赁住房在住房供应体系中的定位及应发挥的作用,梳理分析现阶段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通过总结国外公共住房政策及香港和新加坡公共住房后期管理的实践,论文发现明确的定位和完善的立法是实现公共住房良好管理的基础,而强调发挥市场作用、成立专门管理机构和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则是实现公共住房高效管理的保障。通过分析现阶段我国住房供应政策和地方具体实践,论文总结出目前我国住房“夹心层”和住房错位补贴问题突出,而现阶段公共租赁住房应主要承担基本住房保障和阶段性住房支持两方面的作用。论文对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公共租赁住房的物业管理应是市场化的,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物业服务费存在较大的争议,论文通过分析,指出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应和小区内商品住房采用统一的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费用应包含于租金中,此外,政府作为补贴人,应履行相应的监督责任并建立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的监督体制;公共租赁住房社会管理的核心问题是户籍管理,论文指出应在建立统一的公共租赁住房户籍管理制度和引入社区民警的基础上,探索“以房管人”的属地社会管理模式,并提出加强公共租赁住房配套设施的政策建议;公共租赁住房的退出管理应采用激励机制与惩罚机制相结合的形式,论文指出公共租赁住房出售后应“封闭运行”,严格限制购房者获利,防止公共租赁住房走回经济适用住房的老路。最后,论文还提出建立市一级专门管理机构等一系列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的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