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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社会,特别是中国,处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上升期”,社会信息更替加快,社会关系亦越来越复杂,各种矛盾层出不穷,行政权的管辖范围扩张到私法领域的情形发生已成常态。在司法实践中,国家为解决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交织存在于一个案件的情况,尝试设立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并在多地开展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试点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经过多年的探索与总结,在2014年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中,正式把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写进《行政诉讼法》,与以往人们对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认知不同,2015年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提出了“一并审理”的模式,来解决行政与民事交叉争议的问题,但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该种模式的规定很少,且这些规范自身亦存在一些问题,故一并审理模式仍然无法满足社会需求。本文即是在此背景之下展开研究的。 本文在比较分析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的基础上,对我国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现状进行梳理,通过有代表性的案例指出我国现行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存在的问题,接着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再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和理论成果,得出对我国现行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研究结论,并针对现行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出现的新问题提出解决对策,以供参考。 第一章,通过界定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说明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是什么,以及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产生原因及其法理基础。 第二章,通过对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在我国理论界、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中的现状梳理,以说明我国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存在现状。 第三章,通过对比行政诉讼法修改前后人民法院在裁判相同类型案件时的差异,以及审判过程中对相同问题的不同裁判方式,指出我国现行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存在的新问题。 第四章,在第三章的基础上,分析我国现行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出现新问题的原因,为下文研究结论的得出以及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提供理论基础。 第五章,在前文实证分析和对比研究的基础上,得出研究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结论,以及对上述新问题提出解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