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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研究的是我国微信著作权法律制度,自2011年腾讯公司推出微信以来,微信在中国新媒体应用领域迅速普及,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日常生活。腾讯公司2015年8月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1年底,微信注册用户量已超越6亿,截止到2015年第一季度,微信已覆盖中国90%以上智能手机,用户覆盖200多个国家,20多种语言,赫然成为亚洲范围内网络用户覆盖率最高的移动端即时通讯工具。随着微信成为时下最热的自媒体的同时,由于微信具有信息发布便捷、互动性强等特点,导致微信侵权现象的频发出现,严重危害了微信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基于这种情况,作者对微信著作权的法律保护这一题目进行研究,希望为微信平台发展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论文首先对我国微信所处的背景进行简要的介绍,在分析国内外关于该论题的研究现状以及论文的研究目的与意义的基础上,对涉及微信著作权的相关理论,包括微信的特征、微信作品的认定标准、微信著作权涉及的主体与内容,其法律保护的必要性等予以阐述。在陈述我国微信著作权的侵权类型之后,主要分析我国微信著作权保护存在的困难。保护存在的困难主要有微信著作权相关立法滞后,不成体系;微信著作权侵权行为发生后取证难;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作用有待提高;微信著作权人权利意识淡薄;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不完善。之后介绍域外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国家针对微信著作权相关法律制度的立法实践,结合我国立法实际,提出微信著作权保护制度构建的建议,主要通过完善与微信著作权保护相关立法;完善微信著作权侵权证据制度;强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重要作用;提高网络用户权利保护意识;明确微信网络服务提供者法律责任五个方面对微信著作权进行保护。综合以上论述,总结得出,微信著作权保护不仅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更需要网络用户的自律并结合微信平台的保护,通过多方的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微信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以使网络环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