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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与每一位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导致食品行业陷入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并且严重威胁到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与合法利益,这与我国食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有很大关系。本文研究我国食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目的是从本质上寻得食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并找到有效的解决途径。就消费者而言,对食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状况有一个整体的了解,不仅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对促进食品生产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有一定帮助。就政府而言,食品安全问题关乎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应加大整治力度,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经济伦理思想为理论基础,采取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宏观方面从经济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出发,微观方面从食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的现实情况及发展方向出发,对我国食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现状进行研究,深入分析我国食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研究得出政府职能与市场机制共同影响着我国食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践行。转型期的政府职能转变效率低,未能及时跟进市场机制无法发挥作用的领域。买卖双方食品质量信息不对称导致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政府低效与市场失灵为食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产生创造了机会。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的时候遭遇的最大阻碍就是经济利益同食品安全存在巨大冲突。根据本文研究可知,当前国内尚无健全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机制,在机制欠缺的环境下极易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频发,而这本身就是国内食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缺乏的重要表现。当前食品产业的竞争并未牵涉食品生产企业社会责任层面,大多数企业还是在防御型时期,自身并无充分的社会责任意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行不够,必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健全食品生产企业的社会责任机制、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外部机制等,进而保证食品生产企业能够更充分的履行自身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