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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旨在科学的预见人类开发或生产活动的不良影响,在我国的环境管理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中,对环境影响评价各主体部门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的界定过于宏观,由此而导致部分单位寻钻法律缝隙、环评追责不清等的情况屡见不鲜。本研究,从环境影响评价各主体可能存在的问题入手,对影响环评质量的因素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效力的若干建议。本研究以问题为导向,通过专家访谈法对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评估机构、审批单位、监测单位的技术人员以及评审专家进行访谈,厘清各环评主体的责任。基于专家访谈的结果,设计问卷,调查重庆市建设项目环评各方责任的履行现状与对环评的影响。本研究发现,重庆市建设项目环评质量,受到“环评文件质量”、“建设单位资料”、“审查与管理”、“第三方背景资料”以及“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比较”5个因素的共同影响,各因素间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其中,“环评文件质量”、“建设单位资料”影响程度最高。从实践结果看,这种影响多是负面的:(1)审批机构的履责情况较好;(2)环评主体间存在责任不清的情况;(3)各环评主体均存在不履行应有职责的情况,其中以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为主,建设单位存在提供不真实的资料的问题,环评机构存在污染源源强与总量核算错误、无建设方案的环境比选分析等的问题。因此,本研究构建了“建设项目环评主体行为监管体系”,提出了“强化环评事中、事后监管”、“推行环境影响评价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并完善单位内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构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全生命周期系统网络”、“梳理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标准体系”、“提升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自主性”以及“对环境影响评价有重点的审查”等的建议。